最高檢察署公務車違停 - 大稻埕碼頭貨櫃市集

我有寫信去最高檢察署署長信箱了


咪虎雙寶 wrote:
應該是河濱公園管理條例吧@@


違停的法規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這台車看起來 沒有停紅線 也沒有併排

還真看不出來哪裡違停
阿宅整天在家裡打手槍無所是事

以為人家跟他一樣閒

唉 可憐哪
ryan00014875
你當過阿宅?不然你怎麼知道阿宅整天在家裡打手槍無所是事[笑到噴淚]
c.c.0110
敢笑人家阿宅?阿宅能整天打手槍是他的本事,你硬的起來?
且該處附近覓無合適停車位

ccl821
謝謝你
有停車場



未經許可駕駛或停放車輛

ryan00014875
再寫信去打臉[真心不騙]
Jack 你好棒
" 再寫信去打臉 ", +1,[拇指向上] [拇指向上] [拇指向上]
想了解樓主有錄影證明對方真的停很久嗎?還是只有拍完照就閃人了?

還是樓主說你看他停了多久,不用證據也行~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咪虎雙寶 wrote:
且該處附近覓無合適停車位

就說會答官腔,

"附近覓無合適停車位"

老百姓違規停車都可以用這種回答申訴過關不用被罰嗎?

又是一個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案例!

當法院官員都帶頭違法還狡辯,

對這國家還有什麼好期待!

被泰國越南超越是遲早的事情!
最高檢察署晚上還"執行公務"到大稻埕碼頭貨櫃市集來查案,還真是辛苦。
只是執行公務為什麼沒有放警示燈?我以前看過地檢署的公務車執行公務停車會放警示燈前擋也會放告示牌的,可能最高檢察署的地位比地檢署更高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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