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虎雙寶 wrote:且該處附近覓無合適停車位 就說會答官腔,"附近覓無合適停車位"老百姓違規停車都可以用這種回答申訴過關不用被罰嗎?又是一個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案例!當法院官員都帶頭違法還狡辯,對這國家還有什麼好期待!被泰國越南超越是遲早的事情!
最高檢察署晚上還"執行公務"到大稻埕碼頭貨櫃市集來查案,還真是辛苦。只是執行公務為什麼沒有放警示燈?我以前看過地檢署的公務車執行公務停車會放警示燈前擋也會放告示牌的,可能最高檢察署的地位比地檢署更高就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