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看來是一位成功的機車騎士,在發生追撞車禍後反敗為勝的勵志故事道路上的現實是,機車據傳也有路權,甚至有同車道鑽縫的權利,不管它是要超車還是要怎樣,反正前後左右撞到它就是有錯就是了。鬼島台灣。樓主敬請節哀
ace ventura wrote:警察對你 引用的 "偏左行駛未保持安全間隔"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4-3)根本是亂搞同一車道哪來的保持安全間隔? 和 並行的機車還是後面的機車嗎?如果是後車撞到你(不管甚麼車, 就是後車全責: 未注意車前狀況)建議去做車禍鑑定好了 初判表,就是找一堆沒考過駕照的工讀生亂寫的啊!隨便都要幫你安一個罪名就是了!我就拿過這種初判表!
您跟機車的事故誰要負責任這沒看到影片不敢多說,這邊比我厲害的多的很。只是你說前面是三寶急煞害你左偏,你不是開太快就是貼太近,對方如果是三寶,那我想請樓主自評看看自己是幾寶?不過這也是人性即使機車全責,心裡面應該也是想說哪來個三寶左偏又急停,是在打籃球晃人喔,真倒楣遇到個三寶,他應該也不會想到自己想鑽縫或是也貼太近。
ace ventura wrote:同一車道哪來的保持安全間隔? 和 並行的機車還是後面的機車嗎? 這個問題有討論過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927957單車道指的是那個路段只有一個車道, 沒有分向線或雙黃線本案有幾個重點1. 機車同車道左側超車現行法規沒說不可以2. 承1, 當然超車時不能跨雙黃線3. 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不適用後車正要超車的狀況
路人39 wrote:本案有幾個重點1. 機車同車道左側超車現行法規沒說不可以2. 承1, 當然超車時不能跨雙黃線3. 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不適用後車正要超車的狀況 胡說八道同車道超車是有條件的, 不是你後車愛怎麼超就怎麼超, 出了事再來賴是前車的問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1-1第 101 條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重點就是要讓前車知道你要超車, 前車讓你超車, 你才能超車 還要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離
你為了閃前方急停三寶,所以沒看後面就偏左!!而後方為了閃突然偏左的三寶,這你就不說??就說人家是跨雙黃線超車,嘖嘖~你可以閃,人家不能閃??搞不好人家有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你吃掉人家安全距離,把他撞到雙黃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