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六匝道口增設監視器 取締亂丟垃圾開罰18件

隨手亂丟垃圾感覺像是未開發國家的人民素質
CNC-2 wrote:
交流道口這麼多, 為何單單丟這地方? 是有什麼特別的嗎


沒有單單丟這地方 昨天早上才看到國三轉國三甲匝道 在除草清潔垃圾

今天早上就看到一包菸盒+紅牛罐在剛除草完後的地面上

台灣水準低下的人 真的太多
這18個違規仔太嫩了,開右車窗或是從後座車窗把垃圾扔出去就不會收到罰單。
環保署自己要開這個BUG給老百姓鑽。
ryan00014875
哈哈哈!果然老司機[讚]
增設監視器的本錢總要賺回來,撈不到超速罰款,收收亂丟垃圾罰款也算創收!
seatree wrote:
環保署自己要開這個BUG給老百姓鑽。

環保署沒路用,

沒法源依據,不會自己寫一寫,送立院喔,

警政署跟交通部都可以開會,然後實現限縮檢舉了,

環保署長做不到喔 ?

不覺得自己部會的同仁,講出來的話很蝦嗎,

駕駛座丟出來的才算垃圾,副駕丟出來的不算,

怎知駕駛一定是車主 ?

很多男的買車,買他老木的名字,

他開車,他老木坐副駕,反而副駕才是車主。



環保署長不會做,

就下台,

不要佔著位子不做事,

沒法源,你部會的同仁,當然不敢開單,

找法源,你署長不做,誰來做 ?

民意基礎,

你署長去問 100 個路人,超過 5 個人說不應該開單算我輸。
Sensation owner
照你這個邏輯, 行政院裡面有哪個首長不用下台? [笑到噴淚]
蠢,從副駕丟就會沒事。 (誤)
seatree wrote:
這18個違規仔太嫩了,開右車窗或是從後座車窗把垃圾扔出去就不會收到罰單。

說實話,
這招只有依照廢清法,
民眾的檢舉案有用,
對於政府機關架設自動執法設備,
沒用 !
政府會通知違規人意見申覆,
違規人提不出合理合法的申覆內容,
行政機關就會做行政處分。
亂丟垃圾真的很低級, 該罰;

但~國六開通十餘年, 是最近才有這種情況, 還是己經很久了但公務機關現在才作為?

是下交流道還是上交流道時扔的? 扔的都是遊客的垃圾飲料食物, 還是有其它事業癈棄物?

我猜縣政府, 鎮公所, 高公局應該是不關心啦,

3, 4, 5 三個月開罰十八件...平均一個月六件, 這...

公家單位的思考邏輯真的很難參透啊.
簡單
後面貼黑點
直接從副駕窗戶丟出去
政府認證
不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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