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否則依照現行法規,6分鐘以上或1個路口以上,可以舉發(檢舉)第二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第3項:...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不是「或」,是「及」,兩個條件都要達成才有下一張同樣違規行為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