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接送1歲女兒違停紅線遭開4張罰單 法官全部撤銷

現在才知道有這條
法院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有規定,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
mark1988210
here_altis 另針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增修7歲以下兒童一案,依交通部執法認定原則略以:...禁止臨時停車(紅)線...接送上、下車,但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情形...從寬認定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祕雕
既然如此,那我覺得法條就應該修改為「停車」而非「臨時停車」[不知]
微罪不罰
在檢舉魔人眼中是不存在的
這個跟直接違停在車道上完全不一樣
建議魔人多檢舉影響交通的
chuleei
自以為正義,其實只是造孽啊!!
i hung
微不微罪法官說的算,不然你可以試看看再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紅線是畫爽的?

台灣的法官真的是導致台灣民眾不守法規的幫兇之一。

如果不是,那就是交通局官員失職,亂規劃紅線區域,在臨停不會影響交通的區域硬要劃設紅線。

加起來說,都是政府機關搞得民眾無所是從!
宙王
紅線本就濫畫啊
陳小白2857
畫紅線很多是為了 A錢 台灣紅線爛畫嚴重是事實 不是立法就是對 當年屠殺猶太人也有立法
警察依法開單 合理

法官依情節裁撤罰單 也合理

只是這樣跑一圈到底誰得利?! 瞎忙~~
concall81
瞎忙的多, 職缺也會變多 === 這些員額得利
祕雕
+1⭐⭐
Edison9527 wrote:
法院認證"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她違規情節輕微,也未妨礙人車通行"

那以後只要能舉證"未妨礙人車通行",大家都可以按此例提行政訴訟了。

因為他不是藍營立委民代或議員

不然肯定又能上新聞至少罵一週

一張紅線違停沒開有影片都罵特權了

撤銷四張!!!!法院一定是某某黨開的!監察院約談!
在台灣,法律果然是參考用的。
乖乖遵守的人,真是傻瓜。
knife27
檢舉達人會遵守法律 才是笑話.. 一堆人只會講不然你來檢舉我.. 當檢舉達人沒關係 不要當個雙標的檢舉達人
空殼椰子
違規魔人只會嗆說阿你都沒違規,雙標,但如果他跟你說就真的都很小心沒違規,你也不信阿,反正你就是要違規,被檢舉又不甘願
JasonStock wrote:
警察依法開單 合理

法官依情節裁撤罰單 也合理

只是這樣跑一圈到底誰得利?! 瞎忙~~

郵局,賺到四張罰單的掛號郵資
警察,開單應該有點數,撤銷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扣掉
違停媽:賺到2400無誤,多數人沒任性到提起行政訴訟,會摸摸鼻子繳款
here_altis wrote:
在台灣,法律果然是參考用的。
乖乖遵守的人,真是傻瓜。

公民檢舉違停都被罵魔人

檢舉者是魔人
那違規者?

台灣就是現實中和之國的某個島
空殼椰子
厲害的是自己違規還要拉別人下水,一口咬定你一定也違規來合理化自己的違規
PCgululu
你不爽可以檢舉回去阿 不要只會妖魔化別人
法律變成參考用,公權力就是這樣被踐踏
法官我最大,我說免罰就是免罰
台灣自詡法治國家,曾幾何時, 蛻變成人治國家...
hch2006 wrote:
魔人: 違停使人致命(恕刪)

雖然6月才判決
但本案事發是去年底和今年初的事
現在時空背景已經不同了
不會再發生了
可以停好停滿了


其實民眾投書檢舉的案子
警察會變得沒有微罪勸導裁量權, 這才是問題
警察若不開單變成要找漏洞反駁檢舉人
太多的微罪檢舉非得開單惹民怨也是此次限縮檢舉的原因之一
本案警察沒辦法只好開單
讓被檢舉人自己想辦法銷單囉
concall81
警察也可以改寄勸導單...
夢遠
寄勸導單魔人們還是會跳腳繼續往上投訴督察室或市長信箱啦,一定要罰到錢才是檢舉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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