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哪位吃飽太閒的達人,還好有法官看不下去。

以後門口有紅線的幼稚園都沒生意了
tongminho5436 wrote:
以後門口有紅線的幼稚園都沒生意了

非也,

大部份的幼稚園門口,都會劃紅線,

方便爸媽開車臨停接送小孩,

反正檢舉的人不多,

現在還限縮檢舉了,所以根本不怕,



怕的是,

沒劃紅線,只劃白線,

那完蛋了,

別人可以停著不必開走。



找警察來,

也只是打電話叫移車,敢拖吊的沒幾個,

除非,

幼稚園園長是議員。

ryan00014875
正確
法官害違停的人要多繳錢,

因為這種亂判沒有法源支撐,

上訴一定被廢除原判,

然後違規者更審敗訴多繳三百元,

好好笑。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胖胖瓜
誰要上訴?裁決所還是警察局,別鬧了公務人員才沒那麼閒。還是你以為檢舉達人也可以上訴?[笑]70檢舉一次就算了檢舉這麼多次真的是吃飽太閒。
不知道何時違規撞死人也能撤銷?
法官的見解
也不見得正確
要不然恐龍法官這名詞哪裡來的
好吧
既然法官認證過
那個區域以後就是允許違停了
大家都公平~也沒啥大不了的
大家都公平指的是~不只違規仔可以停~~檢舉仔也可以停喔.(一邊違停一邊錄影檢舉別人.嘿嘿)
分明是大家都看不下去, 才會被限縮不是嗎?
口口聲聲說違規致命, 但一被限縮就說要跟著違停、違規,
說好的違規致命呢? 哦, 原來說的話像放O一樣可笑!!
最強藍光
說的真好,打臉那些魔人
ltnk6511
這是驗證 一句話 我可以 你不行
yoyau wrote:
鼠輩亂檢舉 憨警傻開單

法官聖明
罪犯到法官面前變成可教化

違規到法官面前變成情有可原

好人都給法官做就好了

大家亂搞一通,出事就投訴到底就對了

民粹社會就是要這樣玩
bradia wrote:
這個判例其實法官開創了一個全新的空間,政府機關自打嘴巴又一例:「確實違規停車。但是因為xxxooo所以免予舉發」。法官的意思是警察做錯囉?

如此一來,解釋法條的範圍變得很大,只要能講出一套感人肺腑的故事,人人可違規,人人得免罰。


法律裡面本來就有緊急避難、情堪憫恕等等規定,只是這個腦洞開得太瞎跟上述沒啥關係了。事主會停紅線只是為了貪方便、貪不付停車費的僥倖心態,看不出有什麼不得已,比上次下雨穿雨衣被罰還不值得免罰。
PCgululu
說得好 可惜現在風向就是日子難過 大家想停哪就停哪
事實上是
台灣地狹人稠,道路設計不臻完美
然後台灣賤人特多
所以有一堆的違規魔人
然後又有一點點的檢舉魔人
看到最近取消路邊違規停車的民眾檢舉後
路邊違停狀況簡直到了誇張匪夷所思的地步
違規魔人真的像蟑螂般的傾巢而出啊
但是又喝奶,檢舉魔人橫行的時候,
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也沒少過啊!
所以大家還是自求多福吧!
交通違規與交通意外事故,本來就沒什麼關聯性的
宙王
樓上的!限縮後一個月,違停事故沒有增加
smd6055
限縮一個月後,違停爆了,但是死王數沒有跟著爆啊!這是常識推理,不用參考文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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