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到電子限速的新説法

我想業務的意思是這樣

"車子到達電子限速後,車子安全配備會失效. 這是電子限速的最新用法嗎?"

指的不是限速,而是安全速限

是用不是原廠的方法解除安全速限,車子安全配備可能會失去原廠的設計控制

比如RS4油門採到底限速250,然後以非原廠方式解除限速
有可能使其他安全配備,比如ESP失效

唯一可想到的解釋方式是這樣囉~~
把那個業務的話當屁就好
那煞車會不會跟著失效
我的朋馳車有支自定限速桿,在國道上,我都設定時速118公里,油門再怎麼踩都不會超速.
該限速與定速配合使用.
說不定超過電子限速後...會自動啟動彈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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