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線開95公里挨罰3000 她辯「保持安全距離」被打臉

pyrite wrote:
難道都沒人認為國內對時速錶的準確率標準有問題嗎?如果全原廠新車表速110,但是實際只有95卻被開罰單,這樣有問題的或許不該全部歸咎駕駛人,政府制訂的度衡量標準公式也該檢討,能讓誤差這麼大的車合格出廠。

車廠時速表低於實際速率的設計原因是,
避免駕駛因為駕車超速,
收到違規罰單。
一般原廠表速與實際速度誤差約在10公里內,
警方實務上超速誤差值設定10公里為原則,
所以很多駕駛人都會把錶速再加10公里開。
高公局宣導內側車道是超車使用,
如果必須駕駛在內側車道,
請駕駛人以最高速限行駛,
法院許多判決也認同內側車道至少車速要達100公里以上,
假設表速跑110公里,
實際速度應該會超過100公里以上,
目前還沒有任何檢驗報告原廠速率表110公里,
實測低於100公里以下的實例,
表示表速與實際速率誤差值在10公里內都屬許可範圍,
現行度衡量標準公式不是不能檢討,
但是在沒有實證測試下,
檢討是否有必要性與可行性?
如果只是幫烏龜車解套,
就大可不必了 !
曉得
按照高公局宣導內側車道以最高速率行駛,實際速度一定不會低於法定處罰速度,既然不是超車,就不需要霸占內側車道開
Gabriellin
如果是最低速度就沒寬限值了,高速最低是60,實際速度低於60時,那管你錶準不準就是開紅單。
曉得 wrote:
本案是因為違規人上訴法院,
才讓記者有新聞可以寫,
一般人收到罰單,
摸摸鼻子繳錢,
靠不要臉吃飯可以省錢,
可惜這次輸了

可惜國道違規統計沒有烏龜車這個項目
才讓許多網友怒氣無處發洩
以為警察沒在執法

曉得 wrote:
檢討是否有必要性與可行性?
如果只是幫烏龜車解套,
就大可不必了 !

是要解除這個爭議
是要讓烏龜車無話可說
不要像本案原告一樣理由藉口一堆
陳阿瓜~ wrote:
可惜國道違規統計沒有...(恕刪)

開始了
你最愛替警察說話
警察好棒棒
kurokawa079
陳阿瓜~ 目前看下來,好像沒人跟你一樣挺警察欸嘻嘻[沒有不敬的意思]
陳阿瓜~
kurokawa079 我看你應該沒用力看
pyrite wrote:
難道都沒人認為國內對時速錶的準確率標準有問題嗎?如果全原廠新車表速110,但是實際只有95卻被開罰單,這樣有問題的或許不該全部歸咎駕駛人,政府制訂的度衡量標準公式也該檢討,能讓誤差這麼大的車合格出廠。

當然若車子已行駛一段時間,或是有更動輪胎規格之類的,責任自然與車廠無關,那是駕駛該負責。

法官的重點是前方100公尺無車,
龜速在內車道開罰有理,
不要看錯重點.....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哪個值班員警這麼天
不打自招其他人都沒在做事
還講得這麼大聲
爹不疼,娘不愛 拉皮硬撐加減賣 疼手心,疼手背 轉頭不見孤兒淚 慢慢進,慢慢賣 主菜不上上小菜
寶寶寶活該好好好好.....
這還只是被抓到的,
沒被抓到的有多少?
而只要有一台!就一台!
就可以使高速公路的整體車流速降下來…
KING5530 wrote:
烏龜 烏龜 ^^〔記...(恕刪)


大部分沒罰, 只有自己被罰, 多半會不服氣
曉得 wrote:

車廠時速表低於實際速率的設計原因是,
避免駕駛因為駕車超速,



那麼好心, 就規定台灣市售小客車極速小於110km/hr就好
sansen wrote:
那麼好心, 就規定台灣市售小客車極速小於110km/hr就好

車廠不是只有賣給一般消費者而已,
還要賣巡邏車給警方,
再說不是只有國產車台灣販賣而已,
s大沒想到還有進口車的問題,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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