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看完PTT內容後的理解是第2跟4點都有提到要移送檢調,但是李董決定原諒這一件事然後沒下文。一般來說,採購行為在公司如果有問題只有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是董事會授權某人,有授權情況下才能提告。公司法人表示不追究情況下,其他經理人是沒有權力作提告動作。(如果有錯請法律系的補充)看起來這位曾副總變成當事人,現在也可以對總經理主動提告,這樣也剛好有機會在法院裡面釐清是非對錯。不知道我這樣分析對不對?支持雙方都提告.....然後01可以實況轉播!!! XD
寸土三金 wrote:Ottobike在越...(恕刪) 品睿整天在推銷自己的車五年了,除了幾台展示車,最後人去樓空,原來賣架上一台車也沒有五年只做幾台展示車?手工師父都比他們有效率。更可惡的是倒之前還大肆找媒體來宣傳他的車能騎上武嶺然後瞬間倒閉在台灣這種詐騙島這是在熟悉不過的劣質劇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