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500 wrote:
我沒有騎路肩呀,會這樣感覺,是因為行車記錄器裝在右側,你看影片裡車頭的位置就知道了。
至少全程輪子都在線內。而且加上因為我要右轉(全程有打右轉燈),本來就可以超過路的邊線。
從白車的車側與15公分道路邊線來看,是不夠一部機車行駛的
從前面兩台機車的位置判斷,你確定你行駛在15公分道路邊線的車道內?
然後,誰跟你說要右轉,就可騎去路肩的?今天如果有個行人走在路肩上,你要他去死?
ek500 wrote:
我之前看過文章,四輪車輛沒動的狀況,這樣騎叫做車道分割,並沒有違規
不要亂扯車道分割!
就算車道分割,還是要行駛在同車道前車的左側,不是右側
右側超車,就是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