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車官只顧滑手機,軍車推撞轎車80公尺,說視線死角

jxv wrote:


2月2日下午2點多,國3北上57.1公里鶯歌路段,發生軍用卡車擦撞車禍,該輛軍用卡車疑似在匯出匝道時,因視線死角沒看到右側有轎車,竟直接撞上該輛轎車,導致轎車碰撞外側護欄後,被推撞80公尺遠,最後整輛車打橫卡在軍卡前才停下。

據了解,該輛軍卡隸屬海陸66旅戰車營,當天一名林姓中士駕駛軍卡執行任務,疑似因隨行隊員在車上滑手機,沒有幫忙注意視線死角,導致軍卡切換車道時,不慎擦撞轎車引發事故。

https://enn.tw/?p=360037

裝了輔助系統還撞,有押車官也沒幫忙看,唉


押車官的責任不是幫忙看路好啊
既然有盲點輔助系統,變換車道前
看一下畫面右上3號影像不就知道右側有無車輛,
何必押車官提醒?
國軍根本不需要跟美國買武器啊!那些錢足夠買幾千輛幾萬輛軍卡車,上戰場必能撞擊敵營的戰「車」八十公尺讓它打橫。
雖然配置押車官的用意不是幫忙駕駛觀測路況,
但是也不是讓他整路滑手機的。
--==FISH==--
在軍方的作法裡,車子派出去,不能由駕駛兵胡亂開,必須要有負責人,這就是押車官的由來,押車官是車長,有指揮之權,也要負責,車子出去之後若是有任何問題,理論上押車官必須負全責,包含乘員,貨物與車輛。

負責押車不是負責開車也得因該勤務狀況而異....不分狀況同一解讀法?又不是副車掌
押車還得看押什麼東西是押載重要裝備軍品或者乘載人員軍備點清

為什麼副座不能划手機呢?你家裡人副座在幹嘛?
為什麼你可以別人就不行?.................找一些歪理放大檢視不分青紅皂白自我解讀鬼扯一堆
不雨 wrote:
負責押車不是負責開車...(恕刪)


事實上押隊官就是須行政負責該事故.
黑掉不說, 一整年大概就是教育宣導案例!
不雨
押隊官當然有押隊官該負的行政責任啊.....但是不是所有事情不管合不合理都往他身上推這是兩碼子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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