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變換車道沒全程使用方向燈第一次收到這種回覆

管你什麼法條細節
不舉就是舒壓
不舉幹幹叫又+1囉
台北市也不用全程打方向燈
b2255606 wrote:
經檢視採證影(照)片該車輛違規事證不明確(變換車道前已打方向燈-疑因方向機柱轉向設定造成跳停),舉發尚有疑義,


刻意檢舉

實不可取
你這個檢舉對交通改善沒啥功用

檢舉併排停車還比較實在

天氣好去郊外踏青曬太陽不好嗎
b2255606 wrote:
違規事實:變換車道沒...(恕刪)

影片貼出來比較實在,不然大家只是瞎子摸象。

外國車通常設計小撥一下會閃3、5、7下,在這時候變換車道,這種是不會受方向盤影響的,因為撥一下時立刻就回彈了。這種設計現在好像有些國產車也有引進了。

在國外這樣變換車道可以,但是國內法規有要求要完全變換過去(所有輪子都在要變換過去的車道上),這樣才行。

不管是我上述說的外國進口車款設計,還是被方向機柱給彈回去,我認為都應該要開罰啦,不然每個人都說他是方向機柱比較敏感,轉一點點就會彈回去,變換車道或轉彎還能開單嗎?
你們這類人不接受檢舉失敗,簡言之就是玩不起,檢舉失敗又如何,經不起挫折抗壓力差,溫室理的小花,你啥時候才能長大阿
有打就好 檢舉失敗玻璃心上來討拍嗎?
車子本來就有這樣的(跳停)設定,就不管往那邊打方向盤往反方向修正就會跳停,有時候變換車道打超滿反而變成內車道上的車以為你一次切二線而踩剎車,導致別人事故發生的話這樣會更好嗎?變換車道提前打方向燈才是正確的
SongYC wrote:
方向燈重點是要提前,...(恕刪)


同意,提前打比較重要,應該檢舉的是車頭都出來了才打的
諸多駕駛人好像都覺得打方向燈等常規駕駛操作,是對其他人的恩情一樣

方向燈提早打確實打,讓別人知道你的動作,這樣很難嗎?

但我相信,會有一堆人開始鬼扯歐洲車只能三閃,然後完整閃很難

可是阿,我開日系車也有三閃功能,一樣還是能完整打方向燈

這個要怎麼解釋?
sony0217
沒有人需要解釋 更沒有人想解釋 就跟現實生活一樣 沒人想跟耙子多廢話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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