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闖紅燈差點撞到學童,被人捶車

有人還為黑車護航
真的可悲
看到前面斑馬線又是學校
要做的就是先減速慢行注意
結果這黑車……根本是直接要衝過斑馬線

駕駛道德水準…………
ilovesinging
這真要出事,那車在美國應該是全責,台灣就上法院還有得吵。
y2kplus
這是學區,而且有斑馬線,而且有人在指揮交通,董不,開那麼快,是送頭嗎
車主表示:
誰舉發我,我就告那阿伯毁損,
要死一起死。
kkaajjss
一起? 舉發人有死嗎???
c3748816
檢察官不會這麼蝦!!!一定要舉發!
闖紅加沒禮讓行人,這下得罰1800+3600元,但是鈑金被捶可以跟那個暴怒的傢伙要求賠償87元,還是得不償失,哈哈哈
tda123456 wrote:
這影片主要的問題是拍影片的車輛,該車輛造成視線死角
而左邊的行人號誌還是紅燈,行人不能通行,但該名學童卻還奔跑過馬路




這影片就只能說,拍影片的、學童、導護老師、黑車駕駛等,四方都有錯

拍影片的>路就夠小條了,還在路口停車,影響行車視線和交通
學童>都還沒綠燈,過馬路還用跑的
導護老師>是不是色盲,行人號誌還是紅燈啊
黑車駕駛>都看到一堆家長和學童了,還開那麼快是怎樣


胡說八道
5公尺高的燈號都轉成紅燈了 被小客車擋住視線?
乾脆說是眼盲比較快
不想等紅燈直接逆向闖......

有國小導護老師指揮交通
都把旗子擋在前面了 小朋友不能過?

你是不是黑車駕駛啊!?
ace ventura
"全面性"偏偏漏掉頭上那個紅燈?! 我還說我是外星人哩[笑到噴淚]
ace ventura
看海成花: 原來你這麼關注我 但是你這樓附和 tda123456 的發言顯得你才是和大多數人邏輯不一樣, 不是嗎? [笑到噴淚]
猴急的猴子真的到處都有,小心一點。
ace ventura wrote:
胡說八道
5公尺高的燈號都轉成紅燈了 被小客車擋住視線?
乾脆說是眼盲比較快
不想等紅燈直接逆向闖......

紅燈之前越線,不是闖紅燈
而且這路口的行人號誌是紅燈,黑車方向正常就會是綠燈
單純是員警號誌設定問題

ace ventura wrote:
有國小導護老師指揮交通
都把旗子擋在前面了 小朋友不能過?

他拿的是指揮棒,不是紅旗,而且是站在離路面半公尺處,也無穿反光背心
駕駛和導護人員視線都被違停車輛阻擋

ace ventura wrote:
你是不是黑車駕駛啊!?

單純就事論事,沒必要太情緒化


每個人都可能有問題
但不是單單一個人的問題,就會引發這次事件

個人是覺的,沒有違停車輛,這次事件可能就不會發生
導護人員多加注意號誌、來車及多走幾步出去,可能也不會發生
黑車行經路口有放慢車速,確認路口無行人,也可以避免事件發生
學童就老問題,過馬路不看車,導護人員一舉手,學童就直直衝
dallasoriginal
會有三秒兩方都是紅燈的狀況你竟說是號誌設定問題
Venson0120
你是看行人號誌燈開車還是看紅綠燈啊?!上面一個大大的紅燈不去看,且紅燈之前是黃燈遇學校周圍應更小心行車才是,何況是上下課時間
jxv wrote:
4月10日在新竹某國...(恕刪)

真是他媽的王八蛋!!!


管妹原諒我
空殼椰子
謝謝你幫管妹出這口
tda123456 wrote:
紅燈之前越線,不是闖紅燈
而且這路口的行人號誌是紅燈,黑車方向正常就會是綠燈
單純是員警號誌設定問題

他拿的是指揮棒,不是紅旗,而且是站在離路面半公尺處,也無穿反光背心
駕駛和導護人員視線都被違停車輛阻擋

ace ventura wrote:
你是不是黑車駕駛啊!?

單純就事論事,沒必要太情緒化


每個人都可能有問題
但不是單單一個人的問題,就會引發這次事件

個人是覺的,沒有違停車輛,這次事件可能就不會發生
導護人員多加注意號誌、來車及多走幾步出去,可能也不會發生
黑車行經路口有放慢車速,確認路口無行人,也可以避免事件發生
學童就老問題,過馬路不看車,導護人員一舉手,學童就直直衝


理性討論 來吧
認真看影片
影片0秒起 已經轉黃燈
影片3秒時已經紅燈,影片5秒時學童穿過斑馬線至違規車輛前
正確駕駛從看到黃燈起就應減速停等紅燈
也就是說違規駕駛有5秒的反應時間安全停等紅燈
影片內要不是學童跑到車前導致違規駕駛緊急煞車
違規車輛明顯是沒有停等紅燈意圖

不需要討論行人號誌是何燈號
不需要討論違停車輛
不需要討論導護義工
不需要檢討學童問題

汽車駕駛只要有遵照號誌停等紅燈
就不會有這麼危險的事情發生
能白日夢就是幸福
假道學不知道能不能這樣用?
LearnRPG
這個沒有逆向 這國小這路段放學時間 單向行駛
學校周邊沒有特別規定速限就是30,沒減速就算了,以這個車速黑車應該還沒到停止線就已經紅燈了,就算前懸剛好過停止線也必須停車,行人號誌不管怎樣主幹道就是紅燈,車子過去就是闖紅燈,以紅燈後1秒黑車才到,如果時速50紅燈時黑車距離斑馬線還有13.8米,依照google map停止線離斑馬線只有4.5米,黃燈時黑車還在55米外
行人號誌隔了幾秒才綠燈只是緩衝時間,避免被闖紅燈的垃圾撞到,跟一般道路四面紅燈一樣
導護依照交通號誌並在紅燈時"攔阻"車輛完全合法,至於視線被擋住沒看見行人和闖紅燈是兩回事,難道沒行人可以闖過去?

依據交通部108年2月11日重申82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09811號函說明之闖紅燈違規行為認定,有以下三種情形均視為闖紅燈:
(一)車輛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
(二)在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如網狀黃線區),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
(三)在無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車身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者(如停在行人穿越道)。
路那麼小,那輛車還衝得特快內
水準啊,真的有待提昇。
但捶它引擎蓋,倒是可以省下,萬一被提民事損害告訴,搞不好比它紅燈越線罰單還貴,不值得。
QQ小孩
駕駛會說撞到在說,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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