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開罰4萬1690件!路口大執法進帳4千萬「這行為」抓最多

遇到站在斑馬線上不過去的怎麼辦?
前兩天遇到個阿婆站在路邊斑馬線上死活不走
我只能停在那打死不過去
雙方互相僵持好幾分鐘
後頭車子喇叭叭不停
那阿婆後來被人拉離斑馬線
我才敢慢慢通過
這問題決不會是個案
未來也會越來越多
隨便一個吃飽沒事幹的往路邊一站
過去了是不禮讓行人
不過去後頭塞車是妨礙交通
jiahsien
畢竟重點是stop,然後讓行人,又或者你可以用閃光甚至輕按喇叭、或者揮手等方式通知行人…而不是慢慢凸慢慢凸
Mikadoyakumo
就算行人躺在那睡覺也是要讓,打電話報警處理
白癡的國家和主管機關才會用這種方式執法

又在頭痛醫腳....然後用抓幾件帶風向收好人卡
拜託這種爛戲別重複一直演了...2000年演到現在都23年了都同一招

最終結局就是"數錢".......所以別演了
才進帳四千萬 台灣駕駛錢多到掉在地上都懶得撿 拜託員警認真取締好嗎🙏 還有科技執法裝好裝滿來 讓違規達人雞嘴變鴨嘴 免得又說檢舉達人怎樣怎樣的
tonylch wrote:
無號誌斑馬線應增設按鈕式號誌

無號誌斑馬線??

不就是只要有斑馬線的地方就要有號誌,有號誌桿才能裝按鈕

應該是說,現行有安裝閃光號誌的路口,都補加"行人按鈕"才是
fanle
無斑馬線就減速,有斑馬線就減速並觀察有無行人,有斑馬線跟燈號就看燈號該減速還是停車然後禮讓行人
【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5621件違規,較去年同期1066件增加4555件,增幅達427%】
真假?一週罰金收入超過四千萬,台灣有這麼誇張
民意代表怎麼不出來表達一下訴求?安捏甘對?
曉得 wrote:
7天開罰4萬1690...(恕刪)


七天四千萬,那一年就21.6億,只能改善6.3條苗栗規模道路,每條改善道路2.4公里,總共可以改善15公里。
而全台灣省道總長5160公里;縣道總長3638公里;鄉道總長7404公里
道路總長16202,只靠這種罰單,需要1080年才能改善到跟苗栗一樣水準吧?
如果只考慮省道跟縣道,那需要586年。

而根據以前某立委說一年200億罰單,那也需要114年跟62年。
曉得
太久了,數位發展部一年預算編列就211億了[沒有不敬的意思]
jiahsien
211億,改善也要60年起。
bradia wrote:
民意代表怎麼不出來表達一下訴求

選舉到了,能否別再送些有的沒的

送每人一把會反光的扇子如何,天熱可用、過路口更可用





當台灣過路口每人都高舉一把扇子。絕對一定又會紅到全世界
achun1212
很好,明天到交通部上班。要不要再舉辦作文比賽?這很符合現在政府思維。
不雨
恩看到紅色的鬥牛開始撞下去
建議政府廣設科技執法,解決交通亂象與塞車!
明年以後就不需要向人民徵稅還可普發現金於全民!

德政!
能做到持續2年再說吧?不然都只是作秀。
要持續增加開單律才能有效提高用路人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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