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hone wrote:沒錯,是習慣道德問題若能人車燈號分開,可減少 "人" 被撞若再加上左轉燈號,可減少 "車" 被碰撞 對只要做到車動人不動人動車不動才是真正解決行人的安全只要路口給30秒行人通行時間(不管你要右行左行交叉行都可以)再來才是紅綠燈車行時間,不知道有關單位有沒有想到這種方式目前只在鬧區有,希望擴大辦理
其實不只切西瓜的問題有些路口還有很多天才會在彎過的時候換車道只是這點我大部分是看到四輪跟四輪相愛相殺不過沒撞到路人倒是真的好比這個路口轉過去後 綠色應該在內線 紅色在外線下圖是轉過去的路口圖但很多天才會在轉過去的時候紅色綠色交換在路中間相撞
我丈母娘家附近的巷道畫這中間線這個根本無法過中線再轉彎(機車就很難,更何況是汽車)不切西瓜,我不相信有人轉的過一個是畫停車格,一個是路燈畫這中間線只是肇事時方便警察來畫圖釐清肇責根本不管合不合理很多不守規矩的駕駛,但也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智障標線
未達路口中心轉彎真的多到炸裂,這些駕駛都是一群北爛,可怕的是這群北爛竟占了9成的比重,現階段也不可能叫他們重考駕照,而且就算重考還是依然切西瓜,也不可能每個路口都科技執法,而且這不是能檢舉的項目,只能說政府真棒~
cake_pochacco wrote:畫這中間線只是肇事時方便警察來畫圖釐清肇責根本不管合不合理 你誤會了這不是車道轉彎循跡線(循跡線是虛線)這只是因為巷弄狹小怕你開太快告訴你這有一個叉路小心來車,免得你以為路上不會有其他車道有車子要衝出來他只是告訴你右方有車道,左方有一個車道
台灣人最喜歡賽車了, 看看滿街的改管車, 當然要用賽道技巧啊 再來就是怪罪道路設計不良, 同事在德國就是因切西瓜而被開罰單, 差點要上法院, 在德國對向車是可要求精神賠償, 難道德國道路設計也不良嗎? 可是01有些人大推德國無限速
外行人說外行話車流大的十字路口,如果要過路口中心才能左轉那左轉車流一定過不去。過路口中心左轉,只能在對向沒左轉車流時才能做的到,不然就堵死在路口。T字路口,沒有對向左轉車流,也完全沒對向車流,一定要過路回中心才能左轉?落後的法規就是這樣。正確的規範應該是,有待轉道,依待轉道行駛。沒待轉道,應過路回中心左轉 或 應 駛過路口中心半徑2米範圍(限制車輛不能離路口中心太遠)目前台灣的鳥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