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交通標線跟號誌的設計是需要調整沒錯,但是駕駛人的駕駛觀念跟素養也該跟著再訓練,即使是A柱擋到了,撞擊點其實應該是來得及剎車不要在往前拖行的了....撞擊的位置幾乎都已經是在車頭正前方了,反應的時間真的太慢了。
MT-10
我無法對每個人反應做說明,但看得清楚反應與看不清楚反應是有分別的
allenhuang1971
三寶為何是三寶 正常人開車不會這樣開
MT-10 wrote:
女童爸爸請找罪魁禍首...(恕刪)


從小聽到大,行經路口“停”“看”“聽”,就問有多少駕駛有做到?
照你的說法,交通部如原意改善台灣交通環境,相信可以減少很多事故發生
但回歸於另一根本,開車的“人”如果連基本的都做不到
也難怪台灣交通環境處處都是不定時炸彈
asperger88
你聽錯了,是行經無號誌平交道,
現在找交通部沒錢,找肇事者才可討賠償,所以第一步該做甚麼很清楚,如果樓主願意代賠償受害者,相信他們有多時間去找交通部,所以不要先製造被害者的困擾,交通部要找也不會是第一步,想要跳過第一步先給完整賠償後再來講吧, 不然就是樓主自己嘴砲, 找交通部這種是沒出事也可以去找,像樓主這樣閒人又有想法最適合, 可以在網路糾結志同道合之人去找交通部,不要製造被害者更多問題了
退縮要做
但在這之前駕駛也要擺頭確認 很簡單可以做到 跟A柱無關




駕駛員從後方來,不減速步觀察不注意,說什麼都沒用,只會怪A柱,那是一條命啊!

討公道~一命換一命~殺你說是菜刀的錯!
道路設計不良只是事故發生其中之一,竟然把肇事者看成受害者沒責任......

你把法院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放那?要不要怪車商為什麼車子要有A柱?

一樣的話回你只要你或親友在路上不管什麼原因發生事故都原諒肇事者,只要怪政府就好
MT-10
a0344tony 一年死3000人,你不恨嗎? 沒錯,我很恨,另外我說肇事者是因為這種道路設計而撞死人,某種程度他是被這種設計害到的,並不是相對死者來說是受害者
EASY4U
你不知道為什麼電腦有防呆設計,為什麼要設立檢查機構,這些都只是防止人為出錯的機率,並非使用這樣的設計叫做放過肇事者
孕婦撞死小女童.肯定很自責的啦.該負的責任都逃不了.

凡事將心比心.

在此發這種文.也是在霸凌肇事孕婦而已.
LENKI
剛好而已如果你是被害人?
臺灣南波萬
女駕駛要是沒多自責,你要出來公開切GG? 少在那說風涼話,撞死你至親再來說
MT-10 wrote:
這不需要什麼高見,斑馬線退縮就能大大減少A柱死角問題
我就問,做這樣的改善到底有什麼難處?

那些說什麼巨嬰的,沒關係就繼續放任交通部,繼續當殺人幫凶
我提改善了,你們呢?只會罵開車的,然後呢?下次發生你們也只會繼續罵,交通部非常感謝你們



對 全世界的行人穿越道都是這樣設計
就台灣有問題

是道路設計的問題
是交通部的問題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不是駕駛的問題?

看到日本的道路設計
行人穿越道也沒退縮
應該也是有問題




mikel
我看不出來,哪裡沒縮了
WANG_IC
自打臉文..??
駕駛當然是負最大責任
但要求人人守法,跟要求人不要放屁一樣~~~“不可能”
所以政府當然要做些防呆措施

其實已經在做了,只是不夠快
MT-10 wrote:
斑馬線退縮就能大大減少A柱死角問題

然後行人就沒走在斑馬線上,然後,又可以怪交通部

為啥要設計退縮,不符合人性直覺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ASY4U
人 從來就是最大的變數
鐵牛CEO
影片肇事車輛 好像也沒切西瓜 照樣撞上啊[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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