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推動全民戴上安全帽可以成功的關鍵?

因為
1.不戴安全帽太好抓
2.以前$500好大

以前交通違規較少
1.警察會在天橋拍
2.警察會在騎樓拍
3.轉角遇到愛
4.超速桿不會提前標示給你看
5.以前$300能吃好撐 (蔥花長燒餅$15)

物價都在漲,唯獨罰金沒在漲
現在在都市以外地方,一堆人都沒在戴安全帽的好嗎。
都市地區因為見警率高,很容易會被巡邏的警察抓到未戴安全帽,才會很少人敢不戴。
所以說嚴抓有沒有用?當然有用。
hpvs19
編制人數少是其一
不長眼
我是覺得應該是要嚴刑重罰...最好是授權警察可以持槍當場擊斃犯法犯規者
戴安全帽~罰款+自己的命.未禮讓行人~罰款+他人的命...拖長期不是好事!

我想那位台南孕婦一定躲起來安心養胎顧自己的寶,車禍一句話...交給保險公司與律師!
因為有 "確實執法" 如天龍國...

巡邏員警也舉發違停,而不是出來塞的,違停也會變少...
(不過員警會說有礙到你嘛 )
好抓跟不好抓的問題
沒戴安全帽整路都可能被抓被檢舉
未禮讓行人就這麼一瞬間的事而已
口罩和安全帽除了罰錢以外還有就是停紅燈時只有你沒戴感覺很異類,但禮讓行人沒辦法有這種情境
如果酒駕被查到即處以鞭刑,台灣一定能少很多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但肯定會擋到酒商的財路
違法的事情
都覺得罰太少
主要還是罰錢,大家才會乖乖守規矩
沒到帽子出事死的是自己
沒讓行人出事死的是路人

對於買得起車的人來說
罰三千六根本不痛不癢
更別說一堆違規大戶的職業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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