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罰2千「清空銀行帳戶」槓政府10年!最後敗在手速認罰了

這種的真的蠢
讓他分期10年也沒多少
這種的可以吊銷駕照了吧,繳完罰款就當沒事了算什麼
能堅持十年也是不簡單...
時時刻刻緊張兮兮10年還是功虧一簣,這不是自找苦吃嗎,
真的是莫名的堅持.

都有銀行帳戶了,

10,000放定存, 自動續存, 放個10年, 平均定存利率 1.3%好了.

10年不理那個帳戶, 早就超過欠的金額.

把自己搞那麼累, 還不是要繳?

這效率真低
很多人還是一樣蠢,只看標題就回文…

那個2000的罰鍰只是導火線而已,當事人所欠的實際上是1500罰鍰與12595牌照稅。

也就是共計14095元,為了1萬4千元這樣搞10年,當然我還是會覺得莫名其妙,但至少不是許多人看標題就認知的什麼2000元啊。
一個有毅力,一個沒效率
慢慢折磨比較有快感,一下子就執行完畢豈不是便宜了它
Eigen wrote:
這問題在於 『銀行』有沒有配合政府行政的義務
如果有,錢一轉入,銀行電腦系統立刻通知執行署,立刻去銀行查扣
效率不會比被執行人差啦
重點是銀行系統不會通知執行署,才會拖這麼久

這銀行就很奇怪了
一般來說應該發個文給銀行
銀行就可以依法凍結帳戶不給提領了
之後有錢進來 就算他想提也不能提

為什麼搞成這樣要跟債務人拚手速?
真是完全看不懂的一則新聞
陳阿瓜~
https://www.mjib.gov.tw/EditPage/?PageID=b1aa354f-551b-4140-92c5-adfc8091b1e6
曉得
行政程序法,例如超速被拍照,如果民眾發現警告牌未依規定距離設置,違反行政程序,罰單可以撤銷,這就是行政程序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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