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fiwinbt wrote:
+1對啊 怎麼這樣寫...(恕刪)
要不然要怎麼寫
這不過就是政府的制式公文說法
到底要計較什麼東西呢?
不關妳們的事情也說的好像一副是你受到處罰一樣
那你這樣說的人要不然去建議政府單位該怎麼寫好了
另外這幾位網兄
不要都覺得交通警察好像閒閒沒事做
如果真這麼輕鬆
你們怎不乾脆也去做這行業
開錯單確實是不對
但是他們每天常常要看那麼多照片
照片裡面的車輛常又大牌不夠清楚
除非特地用放大鏡下去看
要不然偶而一張的車牌內文字看錯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怎不說人民自己的違規先減少
讓他們的看照片機會減少是不是就可以減少出錯機會
人民自己違規不守法在先
還要怪罪人家開錯單


,寫的亂七八糟還倒因為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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