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針對這措施,駕駛人心慌慌,要是超大路口,等行人走完、走出斑馬線,馬上變紅燈,怎麼辦?

我猜執法、立法單位也會想到,屆時應該會將行人綠燈(小綠人) 與 主線道綠燈錯開,行人斑馬線綠燈會緊縮,或設行人專用時相綠燈、或加增左右轉專用時相綠燈(這時行人禁行) ,高雄市已有部分路口,已將行人綠燈設為專用時相

另外影片中有提到,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汽機車還是要讓。當然,首先行人一定是違規在先,但如果撞上行人,汽機車肇責比例會比違規行人高
hpvs19
台北早就有做了,只是視路口需要,並未普及全市。 公車經過斑馬線一定要"停車再開",有客運稽查在路口錄影抓"未停車再開"的公車
不論行人遠近,
駕駛皆須停讓.....

但如果行人是距離本車遠遠的十幾公尺呢?
會不會矯枉過正啦???
做這個改變 (3 公尺或 3 個枕木紋 → ∞),
標準變嚴格,
警政署要三思啊。🙏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我看了一些新聞跟網路...(恕刪)

所以以後車道雖然是綠燈
而行人一腳踏上斑馬線就得立刻停!
然後造成大大小小的車禍有比較好?
這是基本的禮讓,我接受!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參考上次路肩排隊下交流道

應該很快就會轉彎了

這些官能不能找有在開車的來當啊

智力測驗可能也要順便

有點腦袋都知道這樣搞一定交通大亂
硬體設施都不全,就要嚴厲取締,這不是笑話嗎?

什麼樣的政府,養什麼樣的官腦袋


有號誌路口就不提了!

無號誌路到處都有,有的路寬、有的路窄,若要一視同仁必定有爭議!

有的路人,站在斑馬線上打電話,沒有要立即過馬路
有的路人,站在斑馬線上等朋友,沒有要立即過馬路
有的路人,站在斑馬線上張望,沒有要立即過馬路
....這到底是要讓、還是不讓??

若要在沒有號誌路口,加裝行人專用號誌,那可又耗時耗年


以下個人想法..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在現行斑馬線上,最靠近人行道的兩條枕木,塗上不同顏色
只要行人站上這兩條枕木,所有車輛就必須停讓
如此取締、不取締也就比較有依據,這樣其不是更好


以上所言,政府當然是不會這樣做各位看看就好
peg0083
印象中日本有些地方會在人行道接近斑馬線的位置設置一個標記,有人站在標記上就代表準備過馬路
brad339911 wrote:
導入行人時相就收不到...(恕刪)


不會,你來高雄我帶你去抓,一大堆,保證就算有行人時相也照樣不減速衝過去;重點是有沒有認真執法,罰單不能關說,不然法律怎麼嚴格都沒用。
hpvs19 wrote:
hpvs19 2023-06-21 21:32 16樓
硬體設施都不全,就要嚴厲取締,這不是笑話嗎?
什麼樣的政府,養什麼樣的官腦袋


看到嚴厲取締就不用看下去了,違規數量絕對遠高於取締數;另外取締完如果關說民代可以取消罰單,那有取締和沒取締就是一樣的,不會有什麼進步的。
就說了要看風向阿
風頭順的時候三公尺很OK的
風頭緊的時候比如現在,那就離行人要多遠有多遠,就算堵著路都要停下來等
當然你車上最好有記錄器,證明有行人要過,不然阻街也要罰錢的
有紅綠燈的就算了
一堆沒有的路口也擴大是怎樣
有些人就站在路口要過不過的
現在看到路口有人,就像看到鬼一樣
被抓兩次還要上課
真的很會製造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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