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車道到一半又切回去可以檢舉什麼?

閣下是看對方切方向燈就加速貼上去,沒想到對方又切回來(可能是閃避,或是變換到一半發現前方有障礙),所以不爽對吧!

檢舉啥?啥都不能檢舉,反而對方有後鏡頭,切回來時你太近又未減速甚至不爽逼車,反倒可以檢舉你未保持安全距離!!
一個小路人 wrote:
車道開始切就不該再切...(恕刪)

別人半個車屁股還在原車道內,請問是要補什麼位??不太懂這個邏輯欸
有點像.....
這樣是違規的嗎?

如果本來往右切(有打燈)

但變換到一半,再切回原線道(有打燈)

這樣會違法?
smd6055
乾脆規定開車要踢正步好了
經常開高速公路的人有時候會遇到這個情況, 譬如超車之後要切回中線, 跨線切一半之後發現外側車道後方有車高速超車也要切入中線, 而且對方一副就是要不管不顧擠入的態勢, 為了避免危險停止切換車道禮讓對方而回到原車道, 這也要檢舉? 如果你開車有保持安全距離, 而且不是看前車切換車道就急著加速把車距拉近, 這種情況會影響到安全? 需要去檢舉別人? 我猜你就是急著補位不成, 不爽想檢舉別人罷了。

這個和錯過交流道硬要切回去的那種三寶是完全兩回事。
Nat507
我在高速公路上就遇過本樓敘述這種情形,我最內線,另一台車是外線,中線是遊覽車,的確對兩車來說都有視線死角,我右切之後發現他左切且完全沒有注意到我已經半台車在中線,繼續硬切,我當然就打燈返回最內線
Nat507
續,如果遇到樓主的“迎頭補位” 很高機率會出事,所以後車還是要保持適當車距。快一台車是會快到哪去貼這麼近是想要交朋友嗎?!
做人很辛苦。用這條檢舉。
可以檢舉他違反憲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脫褲子沒放屁
這樣是不是在挑毛病?

哈哈哈哈
你管人家切不切到一半
說的你人生好像都不會有失誤一樣
如果你有任何失誤包含失言或舉動小到按錯鍵
建議全台灣人一起用語論把你打下地獄去
RalfWeng
我路過的;沒冒犯的意思,別打我下地獄⋯⋯⋯⋯是『輿」論。
我覺得這問題很嚴重
已經不是檢舉不檢舉的問題了
你帶上你的行車記錄畫面到警局報案
說你要提告339條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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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s0725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hch2006
就跟約完會不上賓館一樣可惡 [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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