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半年進帳逾5億,民怨搶錢!

違法怪政府搶錢?
要不要乾脆廢除所有法律好了
大家適者生存
想殺人就殺人
想強姦就強姦
想酒駕就酒駕
Kanaru
如果有一個國家在外面走路等於違法,結果說不違法就好了! 好棒棒! 不愧是充滿奴性,道路設計不良法規不合時宜都能吞下,真是厲害佩服佩服
沒被拍過 這東西感覺沒用處阿
沒有違規=沒有檢舉=也沒有科技取締

不會開車騎車就不要上路 乖乖搭大眾運輸

別被罰才在那哭
CBK Club outstanding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是台灣人太愛違規還是科技執法裝太多了?
okbt wrote:
政府沒錢.沒錢就無法利益輸送.無法貪汙
所以只好向人民搶錢...(恕刪)

交通罰款99% 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處罰機關』(1%繳國庫),現在全台地方政府大部份是國民黨+前國民黨員執政,…

所以

你這是在暗指國民黨為了貪污向人民搶錢嗎?

hch2006
領500的會"故意"看不懂
相對於民眾檢舉案,
被這個罰我比較甘願。
台南沒有捷運,連必勝客歡樂吧都沒有,還六都咧~
只能說罰單是手段而非目的,小心別違規自然就不用繳冤枉錢
守規矩不會開車騎車就走路啦。
所以交通改善了嗎? 呵呵
necomata
你每天工作,變有錢人了嗎?呵呵
hch2006
檢舉魔說檢舉可以改善交通, 當然科技執法也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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