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跳是隻貓 wrote:
我方騎機車至路口轉黃燈,對方急煞,我方閃避不急,照後鏡敲到對方手臂

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肇責至少7成以上了,
黃燈是指,如果已經過了停止線要快速通過,
如果還在停止線前,就該減速停車,
不是用來讓你快點沖過停止線.
半個月薪水不知道是多少? 如果是月薪4萬,那2萬應該還能接受,
但如果對方月入20萬,要求10萬,這還是等著被告好了.
跳跳是隻貓 wrote:
請教各位鄉親們,這種蟑螂都沒辦法反制嗎?...(恕刪)

你不保持安全距離致人受傷
應該也沒保第三人險
提告的權益在她不在你
是要反制什麼?
中華民國法律沒有獅子大開口罪啦
不久前黑人民事求償也是開1000W啊
但也是被人恥笑騙小孩的而已

你可以跟她凹上法院奉陪到底
只要你的時間成本+法院判賠她的$+過失傷害天數x1K總共<15K
你就賺到了
不用理他吧,要他驗傷單 醫療單據 請假證明 薪資單拿出來看啊
一萬五的話
要是我就趕快賠賠簽和解
看他薪資水準還沒發現對方是社會底層嗎
這種人通常時間很多
天天換著手法跟你鬧
你受得了嗎

以前一個歐巴桑騎車撞我汽車
就算是她的錯
她仗著受傷就吃定我了
看我車貴
開口跟我要三十萬
名目什麼亂七八糟的都有
我是堅決不賠
不過保險公司一直勸我
說反正保險公司出錢我又何必那麼堅持
那個歐巴桑連說謊都說不好
很多名目一聽就是背稿子的
但是當時我要申請他國國籍
不想被這種案子糾纏上
所以最後才同意保險公司付款

這種社會上就充斥很多這種人
都會講好聽說要給人家一個教訓來合理化自己詐財的行為
如果你真要知道怎麼解決
我跟你說我聽過唯一有效的
我有朋友找律師沒效
找民代沒效
找警察朋友沒效
找檢察官朋友沒效
但是找大哥就好有效
之前怎樣講都沒用
後來大哥到場拍了桌子跟他說
你想要多少錢你就快點開
要是亂開價
那後面我們再來看會怎樣
結果那人囂張氣焰瞬間消失
後來也沒再繼續糾纏了

你要知道
對付底層就要用他們聽得懂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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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_IC
請神鬼容易送神鬼難
前陣子聽過親友案例
對方沒受傷也要2萬精神損失
保險公司同意賠了
所以如果自己賠得起
建議直接賠簽和解
全責上法院也不會變沒責任
下次記得投保第3人
現在人心不古了
買保險保護自己
宣導一下 家中 婆婆 媽媽 阿公 阿嬤。有騎 沒騎的機車。常開 不常開的 車。 一定要買保險 第三責任險 加財損。尤其是機車的 一年 幾百塊而已
跳跳是隻貓 wrote:
我方騎機車至路口轉黃燈,對方急煞,我方閃避不急,照後鏡敲到對方手臂,當下對方有叫救護車並有報案,雙方做完筆錄後有致電關心,對方表示醫生說沒有什麼問題,驗傷單就是開挫傷。

然後過差不多半個月之後,對方突然來電質問我方,害她半個月沒辦法工作,一點表示都沒有嗎?我方說只要在合理範圍之內都可以討論,對方就嗆說,那就法院見啊!

事發當下,車子也沒有碰撞到,連照後鏡都只有歪一點點,實在很難想象撞擊力道會有多大...

日前第一次談和解,對方僅拿出薪資條,連「 請假證明 」也沒有,事發當日7/17,對方也拿出7/19的驗傷單,上面還蓋了一個大大的 『 非訴訟使用 』

我們有買補品及紅包,對方都不願意收,就是非常強硬的要求我方一定要賠償半個月薪資,想當然爾,和解失敗要送調解。

請教各位鄉親們,這種蟑螂都沒辦法反制嗎?雖然可以送調解,最後到法院也判不了什麼,但是就是很氣呀~~~


你後方撞擊前方就是錯 不管對方是不是有急煞 只要是正常的狀況停下來 就沒責任

民事對方要上法院就上法院 根本不用怕 幾次經驗後 你會覺得那些天天喊要告的人

光寫訴訟單遞狀就很難 何況告人的要先墊付訴訟費等等等的....

半個月沒辦法上班 請他拿出請假證明 要有公司印章 (沒請假證明法院也不會判給她)

還有7/17發生事故 沒驗傷 誰知道到7/19 這中間他有沒有 在受傷同一個位置

如果當下有報警 警方應該有拍對方的傷勢照片才對

調解不成就請她提告 連這些都不懂 還說要告
RF_PA_KING
不懂裝懂
K4481
幾位要不要相約一起去看眼科 可以一起自動忽略民事這兩個字也真湊巧 還有都要告刑事了別跟我說 對方不會以刑逼民[大笑] 回文請看清楚點再回才不會自以為 鬧出笑話[大笑][大笑][大笑]
機車 就上調解庭吧
不然就給他告
要半薪沒到那種程度
給法官判吧
除了醫療費用以外
一萬應該不用
因為真的告了要律師費
應該比他需求的半薪還高
他應該只是求財
不會跟自己過不去的
gilywu
胡說八道~告要律師費????
chyuvana
提告哪要什麼律師費啊
肇事主因在你要反制甚麼
驗傷單天數是寫幾天?
他有向公司請假? 有假條?
有回診的的手收據?

那些有憑有據的東西
你上調解 法院 也是照賠

她要是沒有薪資證明
調解/法院 也是會有基本薪資計算

跳跳是隻貓 wrote:
日前第一次談和解,對方僅拿出薪資條,連「 請假證明 」也沒有,事發當日7/17,對方也拿出7/19的驗傷單,上面還蓋了一個大大的 『 非訴訟使用 』

如果你時間多 可以體驗一下跑跑 警察局 地檢署 AND 法院 體驗一下流程
跳跳是隻貓
對呀!責任在我們沒錯,所以驗傷單寫幾天就要賠幾天?如果沒辦法提出請假證明,那是不是代表她也許照常上班?上調解要賠多少,就是我跟她橋不是?什麼是照賠??
Jedsxohe wrote:
去找個律師咨詢會比你在這裡問鄉民有用,

1小時2000元起跳,未滿1小時算1小時

如果你很閒或工作彈性大就讓他告,這種小擦傷不可能會坐牢的,頂多易科罰金


補充…我的經驗
之前也是小擦撞,對方的男友獅子大開口要我賠他馬子新機車,我不肯然後就被告了,我還記得對方在偵查庭被檢察官洗臉到想逃出去的樣子
Jedsxohe
我這邊也是這樣,闖紅燈撞我還亂告的,看檢查官洗他臉洗半小時,檢查官應該都很厭惡這種濫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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