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棒事件,小貨卡受訪,外國人同行女受訪說法,外國人還原當時影片

所以說...花錢蓋球場幹嘛
台灣人愛在路上打球
經費拿來鋪路多好
有政績有民心又不會被搞下台
傻傻的
爹不疼,娘不愛 拉皮硬撐加減賣 疼手心,疼手背 轉頭不見孤兒淚 慢慢進,慢慢賣 主菜不上上小菜
Pachilla wrote: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1...(恕刪)
殺人犯?
難怪這麼兇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就花蓮阿, 為什麼標題你地名就不標, 高雄台南就特別標?
xxx123
新聞寫台東 到底你哪隻眼睛看到花蓮?
闇夜滅殺
不爽不會自己再發一篇,把事發地名寫三次喔?標高雄、台南又怎麼了?北漂死忠仔的家鄉怕人笑?
還好只是揮球棒,至少沒偷走你電話,照通訊錄去口了你朋友家人,還追到藏身處要口你
Cakin
這是哪一部?
港都狼仔
超危險駕駛
謝謝你
here_altis
因為: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第47條)
xxx123
你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嗎? 還是考過之後交通規則全忘光了 拜託你不要上路好嗎
還好吧! 國外直接開槍 沒在跟你客氣的~

怎麼看 都覺得皮卡問題比較大⋯⋯
見怪不怪~
國外也一堆下車帶鐵條的!

還有警察休假 還隨身帶槍的~

政府都不好好教育,只要遵守一下法條,而不是比中指硬擋路,怎麼會有球棒呢?(後車比你快,叫你讓,車前路況無障礙就是要讓)請閱讀以下法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任風流
是要讓去哪裡?同車道耶!要超車從內車道超出啊!
鄉巴老
你學的法規是右側超車喔?
不知道是外國人比較以自我為中心還是怎麼樣.

路上騎機車跟腳踏車的外國白人都特別秋.

黑人反而很規矩.

亂騎擋路就算了.

可能我比較衰吧.都被我遇上.

股海無涯
因為台灣是西方民主國家,這裡是西方殖民地,白人到這裡當然邱
汽車道底家啦
逼車逼習慣了台灣人讓你就以為自己最大喔,外國人沒看過四輪爺出來霸凌其他用路人,反抗一下就講別人邱,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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