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自小客車闖平交道遭普悠瑪擦撞

jxv wrote:
花蓮一名蔡姓女駕駛,10...(恕刪)

這下子賠死了~~
如果用新的交通規則處罰,該駕駛是否得吊銷駕照後重新再考一次駕照?
火車是絕對路權耶

三寶女玩這麼大

火車的財損求償是媲美超跑或更貴
肇事蔡姓駕駛:「我開來這裡,然後那個柵欄放下來,我想說這裡應該可以停。」

明明考駕照時都有說過,看到平交道警示燈亮起,在白色停止線前就要停車,黃網線是警戒區,不能臨停,結果她卻以為這裡可以停,才釀禍。


所以我們的考照方式真的有用嗎? 還是只是個形式過個水就發給駕照?
當交通部不想嚴謹的看待考照方式,台灣交通沒有變好的一天。

我岳母不識字,本來騎身分證,前幾年拿到駕照! 這樣上路若有標誌她也看不懂字,一切都是憑經驗在騎。
"平交道「異物偵測系統有啟動發出告警」請車輛離開,但白車依然停在原地沒動"
原來這蔡姓女三寶是故意的,
看來公共危險罪跑不掉了,
真應該立法可公布三寶長相,
當罰責無法遏止三寶時,
只能讓他們丟臉讓交通更好了~
simonc220 wrote:
考駕照前應該先做智力...(恕刪)


大多數的台灣人很難接受被判定智障的事實,這個應該會被擋下來!
pooxp wrote:
simonc220 wrote:
考駕照前應該先做智力...(恕刪)


大多數的台灣人很難接受被判定智障的事實,這個應該會被擋下來!


如果低能人口的選票沒有高等人多
那這種文明社會的法規應該還是可以通過
台灣考駕照應當先廢除用自排車考,一率用手排考駕照,至少可以先刷掉一堆手腳反應不好的人.
中古車達人小施:
不是TOYOTA都是三寶,
是三寶都喜歡買TOYOTA
每次看到這種例子發生都覺得蠻好笑的
三寶真的少出門吧,害人害己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