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蔡姓駕駛:「我開來這裡,然後那個柵欄放下來,我想說這裡應該可以停。」明明考駕照時都有說過,看到平交道警示燈亮起,在白色停止線前就要停車,黃網線是警戒區,不能臨停,結果她卻以為這裡可以停,才釀禍。所以我們的考照方式真的有用嗎? 還是只是個形式過個水就發給駕照?當交通部不想嚴謹的看待考照方式,台灣交通沒有變好的一天。我岳母不識字,本來騎身分證,前幾年拿到駕照! 這樣上路若有標誌她也看不懂字,一切都是憑經驗在騎。
pooxp wrote:simonc220 wrote:考駕照前應該先做智力...(恕刪)大多數的台灣人很難接受被判定智障的事實,這個應該會被擋下來! 如果低能人口的選票沒有高等人多那這種文明社會的法規應該還是可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