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基隆市仁一路至愛三路...(恕刪) 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新中北路二段、榮民路、榮民南路主要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前學生時代,機車行駛在新中北路沒在低於60的,很少發生車禍,我覺得是教育造成的,開車騎車的照20年前的方式衝,騎腳踏車走路的照“路權”大膽向前行,結果就是GG。再次強調交通教育是重點。要雙方都改變心態,交通才可能變好。就像酒駕一樣,執行這麼久了,還是有人不信邪,因為沒有針對會酒駕而罰不怕的人群去執行,結果就是繼續酒駕。
這就跟廢死團呼籲取消死刑的邏輯一樣。錯的不是人,是造就這個人的成長環境,死刑只是頭痛醫腳。確實!但問題是誰能改變環境?總不能在環境自動變好之前你永遠不掃地吧?科技執法也是一樣,它可能是爛方法,但是在更有效的方案出來之前,爛總比沒有好。
下面這則報導,才是符合新聞紀律的報導方式,標題沒有帶風向,內文詳實呈現事實:(重點在最後一句)主肇因為未規定讓車卻抓闖紅燈 審計部:全國7科技執法路段「文不對題」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近年來各地方政府為加強交通管理績效,不少路段實施科技執法,交通效率待檢驗,卻已引發「搶錢」民怨。審計部近日調查也發現,全國28個連續3年易肇事路段中,有7處科技執法設備與當地肇事主因不同,要求交通部督促改善。7處科技執法設備與當地肇事主因不符路段為台北市「福國路-承德路六段」主要肇因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台中市「文心路四段、東山路一段、台三線」主要肇因是違反標誌或指揮,但科技執法設備都鎖定在「測速照相」。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新中北路二段、榮民路、榮民南路」主要肇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基隆市「仁一路-愛三路」主要肇因為未依規定右轉彎,但科技執法設備都針對「測速照相」。台東縣台東市「正氣北路、正氣路、新生路」與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中央路四段、中山路、中央路四段、花15」,主要肇因均為未依規定讓車,但科技執法則分別針對「闖紅燈」與「闖紅燈、測速照相、跨越雙白實線、紅燈越線、不依行向專用車道行駛」。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民生路89巷、民權路」主要肇因為未依規定右轉彎,科技執法則鎖定「闖紅燈、違規停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為協助警察取締違規行為,交通部自2019年起補助地方政府購置科技執法設備,24小時監測,並加強取締,以強化交通執法強度,矯正交通違規行為,降低人力負擔。科技執法包含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區間測速與違規停車等,可依不同路段特性,針對特定違規行為選擇相應取締項目,以達最佳執法效果。但審計部分析比對2020年至2022年肇事熱點及各縣市科技執法地點,連續3年度列為相關縣市易肇事地點共有28處,但有14處尚未申請補助設置科技執法設備,7處為因肇事主因設置適當的科技執法設備。審計部表示,已函請交通部督促地方政府針對肇事熱點與肇事主因,妥為規劃設置適當的科技執法設備,強化交通違規取締作業。
看海成花 wrote:https://tw.yahoo.com/trendr/交通部頭痛醫腳實例來了-審計部調查顯示-超速非肇因卻設測速照相-000000766.html 審計部只是負責看錢花得有沒有用單純只是嘴砲交通部說錢花了效果不符預期用"打臉", "認證"等詞過於牽強因為他們並沒有解方交通部只要一句, "不然你們審計部來教我們怎麼做啊?"審計部就無言了以台灣人的尿性這些措施只要能夠減緩上升的幅度就要偷笑了不要妄想降低
中央地方權則搞不清,媒體亂帶風向,一堆人無腦跟這東西講白了,就是審計處告訴地方政府,那幾個地方裝這沒用啦所以在那些地方裝科技執法的縣市長,麻煩自己檢討一下地方首長不做事亂搞,媒體帶風向甩鍋中央,然後鄉民無腦跟大家是不是都覺得去年11/26是在投花瓶啊
resolve wrote:下面這則報導,才是符...(恕刪) 原來科技執法是交通部在補助喔補助項目的重點,是補助單位在決定申請單位只能迎合審查人員的口味原來如此~難怪突然一堆縣市無腦在搞這個花錢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