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認證交通部科技執法頭痛醫腳

yalee1026 wrote:
比起人口總數,人口密...(恕刪)


的確~
不過我查不到歷年人口密度跟歷年汽車密度


看海成花 wrote:
基隆市仁一路至愛三路...(恕刪)



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新中北路二段、榮民路、榮民南路主要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

以前學生時代,機車行駛在新中北路沒在低於60的,

很少發生車禍,

我覺得是教育造成的,

開車騎車的照20年前的方式衝,

騎腳踏車走路的照“路權”大膽向前行,

結果就是GG。

再次強調交通教育是重點。

要雙方都改變心態,

交通才可能變好。

就像酒駕一樣,

執行這麼久了,

還是有人不信邪,

因為沒有針對會酒駕而罰不怕的人群去執行,

結果就是繼續酒駕。
看海成花
我也覺得是交通教育的問題。像日本從1962年代流傳至今的全國交通安全教育週。南韓則是2010年代開始每學期必修交通教育10小時
這就跟廢死團呼籲取消死刑的邏輯一樣。錯的不是人,是造就這個人的成長環境,死刑只是頭痛醫腳。
確實!但問題是誰能改變環境?總不能在環境自動變好之前你永遠不掃地吧?
科技執法也是一樣,它可能是爛方法,但是在更有效的方案出來之前,爛總比沒有好。
看海成花
有更有效的啦~參考南韓的例子就好
下面這則報導,才是符合新聞紀律的報導方式,標題沒有帶風向,內文詳實呈現事實:
(重點在最後一句)

主肇因為未規定讓車卻抓闖紅燈 審計部:全國7科技執法路段「文不對題」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近年來各地方政府為加強交通管理績效,不少路段實施科技執法,交通效率待檢驗,卻已引發「搶錢」民怨。審計部近日調查也發現,全國28個連續3年易肇事路段中,有7處科技執法設備與當地肇事主因不同,要求交通部督促改善。

7處科技執法設備與當地肇事主因不符路段為台北市「福國路-承德路六段」主要肇因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台中市「文心路四段、東山路一段、台三線」主要肇因是違反標誌或指揮,但科技執法設備都鎖定在「測速照相」。

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新中北路二段、榮民路、榮民南路」主要肇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基隆市「仁一路-愛三路」主要肇因為未依規定右轉彎,但科技執法設備都針對「測速照相」。

台東縣台東市「正氣北路、正氣路、新生路」與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中央路四段、中山路、中央路四段、花15」,主要肇因均為未依規定讓車,但科技執法則分別針對「闖紅燈」與「闖紅燈、測速照相、跨越雙白實線、紅燈越線、不依行向專用車道行駛」。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民生路89巷、民權路」主要肇因為未依規定右轉彎,科技執法則鎖定「闖紅燈、違規停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為協助警察取締違規行為,交通部自2019年起補助地方政府購置科技執法設備,24小時監測,並加強取締,以強化交通執法強度,矯正交通違規行為,降低人力負擔。

科技執法包含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區間測速與違規停車等,可依不同路段特性,針對特定違規行為選擇相應取締項目,以達最佳執法效果。

但審計部分析比對2020年至2022年肇事熱點及各縣市科技執法地點,連續3年度列為相關縣市易肇事地點共有28處,但有14處尚未申請補助設置科技執法設備,7處為因肇事主因設置適當的科技執法設備。

審計部表示,已函請交通部督促地方政府針對肇事熱點與肇事主因,妥為規劃設置適當的科技執法設備,強化交通違規取締作業。
交通部跟各處地機關表示:
代表罰不夠重,將引進更先進的執(處罰)法方式
這些官的思維大概都是,只要速度慢,怎麼撞都不會死人吧,所以拼命裝測速相機,只有降速才是王道。
看海成花 wrote:
https://tw...(恕刪)


有沒有一種解釋是

交通部從來沒有想過要救交通阿



看海成花 wrote:
https://tw.yahoo.com/trendr/交通部頭痛醫腳實例來了-審計部調查顯示-超速非肇因卻設測速照相-000000766.html

審計部只是負責看錢花得有沒有用
單純只是嘴砲交通部說錢花了效果不符預期
用"打臉", "認證"等詞過於牽強
因為他們並沒有解方
交通部只要一句, "不然你們審計部來教我們怎麼做啊?"
審計部就無言了

以台灣人的尿性
這些措施只要能夠減緩上升的幅度就要偷笑了
不要妄想降低
resolve
樓主貼的那則新聞,標題嚴重帶風向。我上面貼的新聞才是真實呈現事實,裡面有提到:「審計部表示,已函請交通部督促地方政府針對肇事熱點與肇事主因,妥為規劃設置適當的科技執法設備,強化交通違規取締作業。」
resolve
重點是地方政府亂搞,不是交通部。
中央地方權則搞不清,媒體亂帶風向,一堆人無腦跟

這東西講白了,就是審計處告訴地方政府,那幾個地方裝這沒用啦

所以在那些地方裝科技執法的縣市長,麻煩自己檢討一下

地方首長不做事亂搞,媒體帶風向甩鍋中央,然後鄉民無腦跟

大家是不是都覺得去年11/26是在投花瓶啊
resolve wrote:
下面這則報導,才是符...(恕刪)


原來科技執法是交通部在補助喔
補助項目的重點,是補助單位在決定
申請單位只能迎合審查人員的口味

原來如此~
難怪突然一堆縣市無腦在搞這個花錢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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