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變換車道,想讓對方先通過?———————————不是打右方向燈,時速降到跟走路差不多就好,為什麼一定要多次變換車道不打燈?才叫做讓道?這讓後車先過的操作,真不是一般駕駛人會懂。所以沒影片都是各說各話,誰對誰錯還很難講,不過違規倒是可以依據提供的影片開罰。
沒證據先不要未審先判,或許被逼車的人一車子老弱婦孺,對方到底是何方神聖?還是一群?都不清楚,這時候腦中想的就是快逃,在萬分危急時你會想要打燈告知後方你的行進方向?你還有閒暇分心去顧交通規則?當然違規是事實,但是也無須幫助元凶,那種凶神惡煞你我惹不起!輕則棒球隊、重則衝鋒對,誰知道?
錯誤的觀念養成錯誤的習慣、錯誤的開車習慣才會有這種下場誰告訴你「被逼車」是這種開法?更不用說這不是逼車單純的二個垃圾在馬路競速+亂開然後前面的垃圾被後面的垃圾「表」了警察不是笨蛋、他敢製單一定是證據非常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