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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旦你去了,甚至表達出任何具"認錯、道歉、悔意、後悔、對不起、抱歉"之類的情緒、言語或文字,是否會在法庭上變成對你不利的證據?"法官大人,你看他當初都來靈堂認錯、下跪、流淚了,如果他沒錯,他幹麻來?","他當出說一切都好談、會儘最大努力、誠意和解,現在反悔、變臉"....諸如此類,原本只是基於人道立場去致個敬,卻變成法庭上被攻擊的理由?甚至是家屬先打你一頓,警察可能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你體諒死者家屬的情緒?
如果你有買足額的保險、超額險,附加訴訟險,是否乾脆就避不見面,一切就等警、檢、法院傳喚就好,任何訴求賠償通通交給保險公司的人去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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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846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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