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婦騎腳踏車遭重機撞飛亡 家屬控:騎士不聞問

普通重型機車 重機 呵呵 低能記者
記者故意這樣寫,
就代表在一般人心中重機兩字代表的就是紅黃牌,
只是要吸眼球騙點閱率而已,
否則為什麼不寫普通重機、白牌重機就好了?
顯而易見的事實。
壓力鍋
不過在2002年大型重型機車重新開放之前,一般白牌機車確實是稱為重型機車,但那時也不會有人騎了一台野狼125就說自己騎重機。
壓力鍋
總之,這是一個大眾認知的問題,雖然名字裏都有"重機",但大部份人還是覺得"重機"="大型重機"
很好奇,如果大家遇到這種事,不管誰對誰錯,你是存活的一方,你會去死亡那一方的家裡或靈堂去表達關切,表露感同身受或深具悔意,家屬的一切要求都好談?

而一旦你去了,甚至表達出任何具"認錯、道歉、悔意、後悔、對不起、抱歉"之類的情緒、言語或文字,是否會在法庭上變成對你不利的證據?"法官大人,你看他當初都來靈堂認錯、下跪、流淚了,如果他沒錯,他幹麻來?","他當出說一切都好談、會儘最大努力、誠意和解,現在反悔、變臉"....諸如此類,原本只是基於人道立場去致個敬,卻變成法庭上被攻擊的理由?甚至是家屬先打你一頓,警察可能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你體諒死者家屬的情緒?

如果你有買足額的保險、超額險,附加訴訟險,是否乾脆就避不見面,一切就等警、檢、法院傳喚就好,任何訴求賠償通通交給保險公司的人去應對?
bured
有錯就認錯,沒錯就致個意就好,行得正坐得直自己心安理得最重要
haward0228
有時後家屬眼中,沒死的就是錯,罵或羞辱幾句就算了,搞不好還痛扁你一頓。
白牌機車,平常騎車的方式應該就很野,右側超車方式錯誤,速度差導至撞上路肩婦人。

這種撞到人的方式,平時汽車就三步五時在發生,只是人民習以為常了 !

沒有看清楚視線死角,就不要冒然危險超車,

至於阿嬤是怎麼樣騎腳踏車,才會被撞上,還需要行車紀錄器解讀,

希望有水落石出真相的一天,並得到合理賠償。

能不能理性判斷事情的脈絡,我想記者也不需要你多思考,

重機這二個字,只要讀者,跟著這二個字高潮就夠了。

光是今年8月份,危險嚴重超速被扣牌的汽車8565台 / 大型重機 311台 / 白牌機車 2350台

由此可見,四輪汽車才是台灣道路的主要亂象,素質最差的駕駛都集中在四輪

所以要指責別人前,請先依照數據解讀,認清事實

bured
暑假期間真的是鬼門開
劍心san wrote:
來源:獨家/婦騎腳踏...(恕刪)


是晚上還是白天

監視起裡面阿婆整個黑黑一坨

腳踏車晚上沒裝燈超危險
那監視器我真完全看不清到底啥情況
沒有明確證據前不好評論
不過求償千萬對方懶得跟你談也是正常
這有必要上電視?起碼應該有基本的保險理賠,至於想多要的談不成就上法院,

台灣就是一天24小時都要新聞,新聞台快變成八卦台跟茶餘飯後台了。
knift
台灣新聞特色就是國際大事都不報導專報導什麼車禍、小吃,島民跟井蛙一樣對世界上發生的事一無所知。中國雖然專制,看一下央視新聞,裡面的全球新聞屌打國內新聞。(當然有些立場是經過過濾,但也比台灣新聞強)
Leonyang1603
能抹黑重機的事情怎麼能錯過呢?你不知道台灣一堆心裡有病的人嗎[笑到噴淚]
車禍刑事過失傷害的追訴期為6個月。
民事賠償請求權時效為2。

可以先行使假扣押,再打官司。
1000,難。5、600,很正常。

哀悼往生受害者
這下子老了自己要推自己去曬太陽惹~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低能 普通重型機車 重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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