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son00 wrote:車子附近裝針孔,他一...(恕刪) 光跑法院就勞心勞力,更不用說台灣的恐龍不一定會給你一個公道手腳乾淨一點,直接暴力解決最快,反正他要告人也要有證據題外話,當法律不能保護民眾,讓大家只能自己來,法院乾脆拆掉吧
這個簡單,社區規約沒有規定不能半夜在中庭騎機車是嗎?當然也沒有規定不能半夜在中庭扛著鋼筋散布對吧?她騎機車時,樓主扛4公尺長鋼筋散步,對方撞到鋼筋時,樓主一定要配合摔倒,再認定對方騎機車害你摔倒,因為對方騎機車,有較高注意義務,要告來告,看誰比較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