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條中,他們心中希望達成的有幾條才是重點,有些就是列出來給官員砍的,這樣才顯示出官員有在顧及大眾利益及法律公平性下協調出來的結果。立法院也一樣,很多預算/法條列出來高度爭議就是要進黨團協調(黑箱),官員能對選民交待我有努力了,立委也能和民眾交待我有把關,實際上通過的早就橋好了。除了少數重大事件必須立刻通過,不然都只是在演給人民看而已。
從一開始檢舉人要考試到檢舉要有三分鐘影片再到酒駕取消吊扣駕照安全合法駕駛本該是小黃的專業但完全無視自己的「專業」只是深怕自己以後不能爽違規所以我說,小黃絕對是交通亂源之一完全愧對自己的「專業駕照」開小黃的人,不一定都是社會底層但社會底層的人,大多會去開小黃
為了顧飯碗,不得不出門。這是什麼邏輯?小黃酒駕自己不要命,還要帶乘客上路,應該比一般駕駛罰責更重,還想減輕罰責?如果有立法委員支持這種惡法,就下架這個無良委員。全面執政沒有修不過的法 只有不想修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