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放人下車遇到違停跨雙黃線繞過摩托車插入小吃店騎樓這些我都常常幹我是覺得檢舉制度廢除可能更亂因為很多人違規不會不好意思我會不好意思我紅線放人下車會避開轉角處遇到違停要跨越會先停下來一下打方向燈再跨我去小吃店騎樓確實是用騎上去的但我單純就是路邊一彎就騎上去如果沒有位子了就會繼續待在車道內找車位但偏偏就是有人會在騎樓或是人行道邊騎邊找車位我也被檢舉過 收到單子繳錢就好真的要算起來應該違規100次還不一定會被檢舉一次我是指全部違規合起來不是單某項違規而且上面說的那三個常幹的目前沒被檢舉過那些愛嘴檢舉魔人或不違規聖人的有時候真的讓人摸不透他到底想啥
Ja100cky wrote:為了改善交通事故,交...(恕刪) 有張罰單申訴成功了,為了申訴被檢舉人要花時間處理,隨意檢舉人卻什麼事都沒有,我是覺得如果被檢舉人申訴成功,檢舉人就罰兩倍罰鍰,這樣就會少了很多惡意檢舉了,希望交通部可以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