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廢除民眾檢舉罰單,改由高齢警察專職開單。

john0002 wrote:
由高齢警察專職開單

yalee1026 wrote:
將交通業務從警察機關獨立出來


員警超過57歲改編至交通局,專門負責交通事故違規處理

每人每日至少要完成50件違規製單,薪資比照文書警員

如此違規舉發交給正職警員執行,爭議少也比較公正!
我還是會建議,設立教育課程,在訓練後讓路邊停車開單員可以在工作時段有償舉發違規停車的部分(就是發予獎金)。

這樣是最能符合現實狀況的有效作法,只是現階段法規不允許而已。
hpvs19
不具行政或司法身分的人開單,絕對會有爭議且會被打,他們人身安全維護?
smd6055
hpvs19 說得對,還是交給高齡的警察
個人淺見
開罰單本就是警察的職責
如今變成民眾檢舉後開罰單居多

若要建議廢除民眾檢舉罰單
不如精減警察人數,改增聘檢舉達人
檢舉達人一人足可頂替無數個警察
這樣反而有效率



一來為國家省下不少公務人員包袱
二來為國家充實許多縣市經費
唬唬生瘋
chiaming978 未足額原因是人事問題,並非業務很少,還要精簡人力??
ysshieh
勤務外包,俗稱的約聘人員
警察取締勝於鼠輩檢舉
smd6055
完全正確,我特別指鼠輩的部份
雁南天
溫馨又貼切
YSL30 wrote:
好問題~一樣可以徵召...(恕刪)

早就有這職位了"交通助理員"

可惜魔人不屑應徵 只願當個做功德的無名人士
84865426
違規那麼多會缺績效獎金嗎? 說白了就是想紓壓不想扛責任
strayvet
那麼好賺,警察自己就搶著做了,還輪得到你? 交通助理員開單一件績效獎金是多少,說來聽聽啊,出一張嘴...[幫不了你]
1. 提高罰款為兩倍
2. 提高的罰款全數作為員警開單的獎金,無上限.

基本上應該會有警察很願意多多開單的,相信也會有不少民眾願意轉職當警察的.

勤快一點月入數十萬應該輕而易舉.
smd6055
UberPOLICE或PLOICEPANDA
john0002 wrote:
民眾檢舉民怨增升。建...(恕刪)


城管
smd6055
如果是妨害公務,應該少很多魔人敢動手的
警員專職處理違規也OK
取締人力增加一倍
每天上路巡邏取締
不能勸導
我相信還是可以改善交通

不過真的由警察舉發
違規人還是會靠腰
看台中市議員叫所長去議會罰站就知道了
john0002 wrote:
民眾檢舉民怨增升。建...(恕刪)

個人覺得基本先加重三~五倍罰金
累犯及情節嚴重者以財產%數算
那麼沒人買車和違規就直接幾乎不用舉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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