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騎士「5分鐘被開9罰單」慘噴上萬!他見違規項目怒:被針對

曉得 wrote:
針對檢舉罰單已引發強烈民怨

有強烈民怨嗎?
為啥我開車10幾年了幾乎天天開,
完全沒被檢舉過?
就人的問題嘛,
有這種市議員就有怎樣的選民~
葉梓楓
不雨 你是哪有問題?發電腦3C的文代表沒在開車?這邏輯高手啊
A辣愛怕跑
我也從未被人檢舉過 5
曉得 wrote:
台南騎士「5分鐘被開9...(恕刪)
習慣不好,出事遲早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整路被開單,不檢討自己的駕駛習慣,先檢討警察違反比例原則、警察搶錢。
真是滿滿的台灣鯛價值。
我行車紀錄器錄影品質不佳,否則我也會檢舉機慢車變換車道不使用燈光。
這案例再次映證台灣駕駛執照濫發,考核制度需要改革。

ps.議員為了確實違規的案件發聲,這議員素質非常差。
檢舉魔人要不要把你的車號秀出來,讓我們檢視一下你有多守規矩?
滿口仁義道德,幹的卻是骯髒事,還自以為了不起,講白了就是冤冤相報的產物.
Hunkshun
補充一下,檢舉你的也沒有說自己仁義道德,多偉大,就是你違規,他不爽,就這麼簡單,還有你說檢舉=骯髒事,那被檢舉的你不就是骯髒事中的骯髒嗎?(還有我沒有檢舉過別人、或被檢舉)
眼觀耳聽
所以你是常違規被檢舉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這100%是差點被撞到,火大一路尾隨檢舉的吧。
我只能說幹的好!
不雨
應該是路上叭叭人家被挾怨報復
個人覺得機車騎士被檢舉這項真的很不合理.
騎在外線道中央要被叭. 騎邊邊又要閃違停. 還要記得打燈.
有時在陸橋上線道又小又一堆車鑽來鑽去, 閃車也要記得打燈.
所以現在出門都寧可開車, 機車就在家附近巷弄買東西騎騎就好.
宏茂相機維修工作室(http://www.dcfixer.idv.tw)
曉得
中華民國57年1月24日制定,當時一定沒有行動電話,為什麼現在開車騎車拿手機通話上網,會被開罰單?
眼觀耳聽
你可以寫張紙條貼在機車龍頭提醒自己記得要打方向燈
看不起誰 才多少的罰金而已 繳不起嗎?

都敢違規了 下次搞不好就殺人放火了

你看一堆吸毒酒駕的被逮
可以這樣跟五分鐘連續檢舉
基本上是路上遇到仇家
太可憐嘍
不過這種同項違規,不是有幾分鐘內不連續舉發的細則嗎?
resolve
超過六分鐘「或」經過不同路口路段。這個案例就是在不同路段短時間內被連續檢舉。也就是說,他在每個路段都沒有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完全無視車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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