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交通部提高闖紅燈罰則, 才能達到嚇阻作用

提高罰則又沒在抓,就算闖紅燈罰10萬同樣沒在怕。
騎自行車的都很喜歡闖紅燈,尤其是那些騎ubike的,要他們等個幾分鐘的紅燈就好像會死一樣,也沒看過警察去抓。
怎麼可能提高闖紅燈罰則...

本來「半年內闖2次」就扣照, 現在已經放寬成「一年內闖4次」才扣照...
去阿里山看海
扣照對小黃司機很不方便阿, 罰錢就好, 可以一邊接客賺錢一邊繳罰單
應該要調高最低罰則才對,還有執行力。
以取得罰金為導向的交通政策,永遠無法改善交通安全。
即時移除造成交通危害的用路人才是根本之道。
違停一律拖吊
闖紅燈、超速一律攔停
不要說什麼人力不足做不到,日本就做的到。
能做到3成、5成都行,不要一句人力不足就連出門都懶。
去阿里山看海
阻力太大很難達成的啦, 但我相信絕大部分人民都很痛恨闖紅燈的人才對
wieter
有沒有去過日本,在路上看到警察的機率大概是台灣的1/10不到,日本的交通的其實是靠幾十年來的群體意識養成的,簡單講就是羞恥心
台灣一堆兩三千的buffet都大排長龍我位子都搶不到

急速通膨的世代下怎麼會期望幾百年前的那一點罰額痛到台灣人呢?
檢舉就是最大的罰則,只差在非同向無法檢舉(無法舉證對方當時真的是紅燈)
更不用說一堆沒車牌的無敵星上身
就像路邊停車,都連大喇喇停車道都立法禁止檢舉,你罰100萬也沒用
我認為先有效懲罰行人, 自行車闖紅燈. 上述兩種最常闖紅燈.
去阿里山看海
這種事只有對岸做得到啦(執行率問題), 臉部辨識系統很發達
不禮讓行人罰6000

結果還是行人地獄

交通3E沒心落實,罰再多也是緣木求魚
去阿里山看海
其實你在路上注意看, 媒體效應還是有的, 在路口會注意會讓的駕駛明顯比以前多了不少, 當然啦, 要做到高標準本來就是需要時間跟公家單位的執行力
不是罰鍰高低的問題

是法紀的問題

反正久久才被抓一次

在忍容的限度內

不用怕的啦

繼續衝衝衝

一週被抓2次再說





如果每個路口都有科技執法

相信一個月內會少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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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對岸那樣嗎?
為什麼酒駕不提高,唯一鞭刑?一堆腦殘...
去阿里山看海
因為民代要服務選民, 不能喝酒很不方便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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