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交通部提高闖紅燈罰則, 才能達到嚇阻作用

更新:
有些人提了一些建議(如科技執法)雖然不錯, 但門檻太高, 以目前公務員跟人民的心態,恐怕很難做到,個人還是秉持先求有再求好的建議,能改善少一些悲劇都是好事


現在的最低罰則太少了啦, 誰會怕呀, 建議提高十倍啦,
相信在座過馬路必走斑馬線, 騎開車必禮讓行人的30公分 都會支持的吧

PS. 要是交通部真的提高很多, 小弟力馬加入檢舉一族, 專抓闖紅燈, 罰死這些拉基

1.闖紅燈(直行/左轉)罰鍰:
-機車 1,800元~2,700元
-小型車 2,700元~4,000元
-大型車 3,600元~5,400元
-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5,400元
2.紅燈右轉 罰鍰:
-機車或小型車 600元~900
-大型車 1,400元~1,800元

建議交通部提高闖紅燈罰則, 才能達到嚇阻作用
除了罰款之外
還有記點啊
闖紅燈一次三點

簡單來說一年闖紅燈4次就吊駕照2個月
無照者同一台車一年闖紅燈3次就吊牌2個月

記點新制調整為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針對逕行舉發案件涉及記點條款(如:超速照像取締),以往因無法辦識駕駛人故不予記點,記點新制實施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以強化記點制度。另如歸責對象為非自然人之租用人(如:以公司或機關名義向租賃公司承租車輛),因無法記點或記次,改處租用人罰鍰2~3倍。
ming131
吊照安啦,沒駕照可以開車騎車的,沒聽過有在取締這個,差別只在肇事時沒有保險理賠而已
On9ccc
很多酒駕 無思考能力了 你給牠關10年他也是照闖
去阿里山看海 wrote:
現在的最低罰則太少了...(恕刪)

罰再高沒有取締也是枉然,畢竟太多人有僥倖心理,更別那些偷雞的(上人行道或公園去轉彎)
Albert 厄博特
edgar!!! 誰說的~今年有一張紅燈左迴轉被檢
CHCHickenROW
去阿里山看海 台灣人的日常,一邊咒罵路上三寶太多一邊又詛咒檢舉魔人馬桶爆炸
去阿里山看海 wrote:
現在的最低罰則太少了...(恕刪)

就算處罰金額提高到100倍,
闖10000次還抓不到一次,
一點效果都沒有
但如果每個路口裝科技執法,
闖100次抓到100次,
嚇阻效果才會出來
很多違規處罰金額偏低,
但是因為有民眾附影片檢舉交通違規,
造成違規人心理恐懼
除了找民代陳情,
還上網撻伐,
表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有效果
以前高速公路下匝道一堆插隊鬼,
開放民眾檢舉後,
插隊違規減少很多,
這就是對全體用路人的交通公平秩序效果
菜叫菜逼巴
想太多 連立委都不用 助理報名字打個電話就行 不流行拍桌了 流行去會所
danny7892
去阿里山看海 聰明的民代會自己處理這種事?
為什麼同一個行為要有不同處罰標準?
都是闖紅燈,機車只要1,800?

-機車 1,800元~2,700元
-小型車 2,700元~4,000元
-大型車 3,600元~5,400元

建議採單一標準,通通罰36,000,要闖可以,錢拿來繳國庫!
edgar!!!
Lexus001 所以停滯在黃網線要罰1.5萬-9萬,吊扣駕照一年嘍,比照平交道
Lexus001
edgar!!! 好想法,重罰才能見立效!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陳阿瓜~
好吧那確實
holyduck
這應該是為了民代助理開的後門
其實有很多機車、自行車的騎士紅燈右轉,行人在燈號(行人專用)是紅燈下,看到沒車就直接穿越。
大部分都是抱著就沒車啊!還要等!
台灣人心態的僥倖,造就了[沒關係,就不會有事啊!]。
另外,車不等人要罰6000元,那麼行人闖紅燈也一樣要罰6000元,這樣才能有平權公義!
幸福的生活來自於我對快樂的承諾 我是一個快樂幸福的笨笨貓
t0015263
修改法律的人沒有想到,真是失敗!
我檢舉的違規項目
約60%都是闖紅燈
在高雄
闖紅燈都是輕鬆倩意
毫不感覺羞恥
還有一種
一夫當關
就我最勇的感覺
Sejuani
闖紅燈真的很可惡。還遇過路人本來紅燈停得好好的,可能是不闖個紅燈過意不去,就紅燈起步衝過去
南部的阿伯不同意樓主的提議
昨天路口遇到紅燈我才剛停下,身後一台熊貓gogoro高速闖紅燈衝過去.
除非廣設科技執法,現有罰單提高,營業用車罰單x10倍 外加道安講習100小時, 不然很多看到黃燈就油門到底的啦
CHEN888999
一大堆行人過路口全程使用手機完全不看路,玩手機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建議交通部應該修法要重罰不注重生命的這些行人12000元以上才能達到嚇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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