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宣導不理讓行人,不可以踹車 !!!

一碼歸一碼. 沒禮讓後果就是吃罰單,踹車毀損法院判賠多少就賠多少..

這些爛事都有公定價的. 一切都是惹事開端的人可惡
fukmobi1e
肯定強制罪,但我覺得敢踹車也是滿勇敢的,命只有一條,上次才大學生被打死,竟然有人敢踹這些"高風險"車款
fctsai
是架走嗎?怎麼感覺是路人踹完走了,這個是現行犯,當然把人找回來,當然不能動手,不然找誰賠,行人又沒有掛名牌,跑了怎麼找
兩種爛咖 互相毀滅,以後比較不會太囂張,
對社會是 好事一樁
我記得網路上有一個Youtuber都會拍車子不讓人他就直接踩過去,

好像看看這兩組人的矛與盾對決喔!!
霜降牛排
他只是還沒被扁而已?
開車撞死斑馬線的行人
鬼島司法都沒有殺人罪了
行人在斑馬線踹車會有刑事毀損罪?~~你開什麼玩笑?
另外~毀損的前提是物品毀壞達到不可修復的地步..(舉例.花瓶全碎)
門板凹陷可以用板金技術輕易回復原狀
根本沒有毀損罪的問題
頂多民事賠償~不可能有毀損罪的
hank10103049
你確定?吐個檳榔汁都有可能成立了,只是量刑可能只有罰金請不要隨便誤導好嗎。照你的說法基本車子就算砸爛都沒刑事問題了 玻璃能換車們能換鈑金也能換
fctsai wrote:
這個是政府教壞民眾的政策,帝王條款,
這個踹車的路人很可惡,被帶到旁邊是應該的,
踹完就走,算逃逸吧,被請到旁邊確認是抓現行犯。


所以那四位下車的人是抓到現行犯囉!
這樣說對不對呢?
喜劇演員 ~
讓一下就好了
當街抓人,到時候惹一堆麻煩
有比較開心嗎?
四輪錯。
行人只是正當地行使帝王條款權,根本沒錯!
汽車見到行人要讓,
行人見到汽車就是知道汽車該讓,
所以不管有無車子過來都要放開膽如視無物地前進。
矯枉必先過正,支持行人。
被帝王踹一腳怎麼了?要謝主隆恩先!
偶爾出聲
如果是兩位帝王狹路相逢(斑馬線),是哪位帝王該讓開呢?
CommonwealthB wrote:
所以那四位下車的人是抓到現行犯囉!
這樣說對不對呢?


主要要看後續意思表示,

那四個人抓到人之後,錯在沒把人移送給檢警。

若將人移送給檢警,並表示要告對方毀損罪,就以逮捕毀損現行犯論處!

而且在逮補的過程中,也不可有過當之動作。

但若把人逮捕上車,開往地檢署,交給檢察官,也是移交現行犯的方式之一!
都有錯 但法律會講前因後果 外加是人有受傷 變成運兵車的人會變得比較重
百慕里 wrote:
主要要看後續意思表示,

那四個人抓到人之後,錯在沒把人移送給檢警。

若將人移送給檢警,並表示要告對方毀損罪,就以逮捕毀損現行犯論處!

而且在逮補的過程中,也不可有過當之動作。

但若把人逮捕上車,開往地檢署,交給檢察官,也是移交現行犯的方式之一!


上車後都是自己人

會發生什麼事真的不知道

喜劇演員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