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車禍肇責問題?求解

一個未注意車前狀況
一個路口未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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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路口移動要左轉號誌轉變
橫向機車綠燈一起步就來撞我

初判
我被判路口未靜空
機車被判未注意車前狀況

保險判我3對方7
參考
cocomax
您這個應該是正解了,感謝大大分享實例。
專業回覆
馬路如虎口!

jokey10240 wrote:
一個未注意車前狀況一...(恕刪)
5D3 wrote:

很多不懂法律的都以為機車肇責高甚至全責,
這都是錯誤的,
路口就是要保持淨空,
不是因為要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就能停下,
轉彎前就要同時確認直行車和斑馬線上的狀況,
以這情形還是汽車全責,


汽車禮讓行人 停駛狀態被撞
汽車全責我把鍵盤吃掉
這個不管初判跟鑑定 絕對是機車全責 不然就是機車7汽車3
路口監視器調出來
如果汽車停駛禮讓行人3秒才被撞 100%機車全責
結果只會是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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