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臨停很多都不能檢舉了,改檢舉駛入來車道吧!!

檢舉被檢舉都幹幹叫,豬八戒照鏡
sony0217 wrote:
另外
以前沒檢舉時 天下太平
不要再繼續催眠自己有多重要了


所以您幾歲呢?以前是多以前?

以前沒檢舉是因為網路及各種資訊沒現在發達,要檢舉不是要寄送光碟就是親送資料,

而且大部分人不知道有此法規,再加上媒體也不多,因為違規導致的車禍意外也不會拿來

當主要新聞播放,自然覺得天下太平

重點是以前的人比較有羞恥心,被檢舉被開單不會像現在上網來丟臉
眼觀耳聽
wwwmo 民眾檢舉的法規1996年三讀實施,那時你幾歲?有幾台電視台?有幾家電信業者?網速有多快?
Taiwan Nice
還有幾點重要因素,行車紀錄器的普及以及畫質的大改善、還有電腦效能的進化、網路(速度、網頁友善度)的進化,這些造成後來的檢舉普及到一般百姓。當然,車輛大幅增多+觀念變差(以前大部分違規者還會知道理虧)
警察就是橡皮圖章 有人檢舉就是開單 有問題再去申訴 檢舉很簡單 隨時都能檢舉 不用在辦公時間檢舉 要申訴的要請假一天去裁決所申訴 就算申訴成功也只是免罰 應該規定一下申訴成功者 判檢舉者付車馬費及工作損失給申訴成功者 才對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併排臨停很多都不能檢舉了

.
我去年八月被檢舉過在自家巷道門前倂排停車罰600. 申訴未通過. 不想再麻煩繳掉了.
.
誰願意違規呢. 我是在自家巷道門前並排停車1分多鐘為的是送接幼兒去托兒. 我是從自家車位開過來的. (我有巷道監控錄影存檔計算出停車時間長度.)
在我家巷道都是雙向黃虛線. 根本不影響行車.
其實 只要將 55條第二項 增加 並排停車 也免罰即可. 其他的並排我就不在意了. 我不會發生.
台北市 只要可畫停車位的巷道都全被市政府畫了. 真很難不違規的.
我現在就是 用極其極其慢的速度在自家巷道行駛. 倒車前進來回只要讓車輪在動即可. 我沒停車.
幼兒出來即刻上車就走. 只需幾秒鐘 . 當然時下也沒過往車輛.
.
只是為幼兒 . 55條第2項 是只限在黃線地區. 希望能增修加入並排停車不罰.
.
樓主所貼影像似已妨礙交通通行了.
駛入來車道不會怎樣,合法超車常常會駛入來車道,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這個才是違規。
Benpli
他是雙黃線駛入來車道違規. 我去年9月因公車靠站後排多輛車被堵. 等了一段時間不意就跨雙黃線超車被檢舉罰900繳掉. 從此不在好心堵就讓他堵吧.
mrlin1111 wrote:
警察就是橡皮圖章 有人檢舉就是開單 有問題再去申訴 檢舉很簡單 隨時都能檢舉 不用在辦公時間檢舉 要申訴的要請假一天去裁決所申訴 就算申訴成功也只是免罰 應該規定一下申訴成功者 判檢舉者付車馬費及工作損失給申訴成功者 才對


所以你申訴過?還親自跑到裁決所?

還是你是承辦警察,知道警察就是橡皮圖章 有人檢舉就是開單?

都民國幾年了,現在網路申訴就可跑完一切流程,要討車馬費趕快找你的區域立委修法
mrlin1111
我被檢舉申訴成功過喔
秀才與禪師

(檢舉魔人者就是那秀才)

有一群人等著要過河,船夫把渡船從沙灘上推到河裡,河邊上的小魚、小蝦、小螃蟹,因為兩岸船隻的往來,都給壓死了。等候乘船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位秀才和一位禪師。

秀才看到渡船壓死魚蝦的情況,就問禪師:「和尚,你看船夫把船推下水的時候,壓死那麼多魚、蝦、螃蟹,你說這是誰的罪過呢?是乘船的人,還是船夫的罪過?將來這個殺生的罪業,是要歸於乘船的人,還是船夫?」

禪師指著秀才說:「是你的罪過。」

秀才很生氣地說:「怎麼會是我的罪過?我也不是船夫,我沒有乘船,怎麼會是我的罪過呢?」

禪師道:「因為你多管閒事。船夫為渡人到河岸,心裡沒有殺意;乘船的旅客,只是過河辦事,也沒有瞋恨殺生的惡念,他們的無心,像虛空一樣,任白雲烏雲遮蔽,並不妨礙原本淨朗的天色。」

秀才妄生是非分別,平添煩惱閒事。

人世間也有不少像「秀才」的人,歡喜評論他人長短善惡,卻不自知這好壞是非,讓自己的身心不得自在。罪業由心造,這顆心像精於工筆畫的畫師,塗滿青紅紫綠的色彩,想要回復心的純白無染,只要停住內心畫師的雙手,那些五顏六色自然消褪




sony0217 wrote:
沒人每天哭被檢舉倒是...(恕刪)
ericwu920
我覺得是禪師的罪過:各位不覺得這世間越來越冷漠了嗎?某天發現有人路倒在旁邊,路過的人都不幫忙,發現有人被詐騙集團詐騙或綁架也不幫忙報警,當作沒看到就是世界和平!?你就是要當那個眼瞎心盲的假仁義禪師嗎?
Fa1con
無心就無過?可是非故意之過失還是有入刑法喔!你上法院是不是要請禪師幫你辯護?有些台灣人的思路真的很清奇
ado016435 wrote:
秀才與禪師(檢舉魔人...(恕刪)


禪師強姦女子(X)
禪師雙修/淨化女子(O)
我好像看懂了什麼~
檢舉跨雙黃的沒錯
或是閃車跨道沒打燈的
讓這些因違規被迫違規的
再去陳情抗議....看你交通部長要怎麼搞
再者打110直接請警察來"勸導"
看是不是一天到晚勸導就飽了
今天還有看到直接停十字路中間去買東西的反正只要車可以繞就無敵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併排臨停很多都不能檢...(恕刪)

又是一篇報怨文,怪天,怪地,就是不怪自己
有今天是自己把自己玩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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