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台灣交通亂還放寬! ...(恕刪) 日本與新加坡一直以來都是法律嚴執法嚴判決嚴的國家,我們是越來越鬆越來越不嚴,法律法規被政治與民意左右,下場就是司法失信重罪輕判犯罪者眾監獄失效司法人員離職,奪走一條人命判決幾年徒刑,對死者家屬有公平正義嗎? 那心中的悲痛永難抹滅。
erictu wrote:新加坡不能檢舉交通違(恕刪) 所以各位一直講新加坡不能檢舉的意思是?難不成台灣交通傷亡率高是因為「檢舉制度」?沒有檢舉制,台灣交通傷亡率就會降低,01部分帳號的邏輯是這樣就對了?優質
曉得 wrote:台灣交通亂還放寬! ...(恕刪) 親政府的相關民調機構近日以支持微罪不罰否的問題進行民調,想當然爾得到7成以上台灣人大力讚賞(哈哈~~~民粹式民調當然同意,期待未來推出不繳稅的民調...),從台灣人普遍支持無需遵守所謂微罪的交通規則,即可知每年3000人死於交通意外,並非偶然!既然政府和人民已經有共識囉,那就用力大推吧~~~~台灣人終究還是適合第三世界「自由停、任意行」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