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lo1011 wrote:去年七月開始政府實施...(恕刪) 過馬路只單方面要求車輛禮讓行人會減少事故發生率才有鬼,一堆目盲的沒看到就是會沒看到,路上車子那麼多,每天只要有個人疏於注意撞上就是一件,所以這項規定是有用嗎?早就看衰這項措施了,正確做法除管制車輛外,連行人也該納入檢討,包含行人用路時機\違規,人行道\號誌之設計,路上違停等問題..
以前就說過交通最大問題就是在人口擁擠地區,沒做管制車輛車太多,交通問題肯定是層出不窮一人汽車體積大佔據路面空間,非常沒使用效應路面空間被壓縮,沒發生碰撞,擦撞事故那才奇怪城市交通極為擁擠,紅綠燈又一個接一個開車騎車的那可能每一個紅綠燈有耐心等或禮讓行人?一禮讓後車搞不好就撞上了看到紅綠燈號誌要轉換,誰不衝?因為過不久又一個紅綠燈了所以,這問題無解,很難很難很難...看看日本的繁華大城市街景路上車輛很少很少...就都是在走路的人...而且人行道超大還有...人行道與車道有欄杆,這很重要防止行人亂橫越,闖車道減少事故發生更重要的一點,是防止車輛違規停車人行道做超大,車道卻是縮減面積車輛上路難度增加了..自然就不會想開車而我們車道卻是寬,人行道窄,擺明鼓勵你開車看看人家日本是怎麼做的,尼馬的連山寨都不會嗎?先把欄杆做起來吧!這難度起碼不大!至少減少三寶事故當然...日本政府肯定有在做限縮城市車輛的使用限制
法規是嚴但是罰則很輕阿你看台灣撞死人 只要不是酒駕 誰進去關過一天? 有的甚至肇事者一毛錢都不用出 強制險都幫你cover了如果在路上開撞死人 一天都不用關 一毛錢都不用出 你隔天照樣可以開開心心開車出門請問誰會遵守什麼狗屁交通法規嚴有個屁用by受害者家屬
yuanchih wrote:用路人的法治觀念及素...(恕刪) 這才是最終解!1. 罰則倍數增加、檢舉設置獎金2. 山路彎道普設減速帶3. 取消車道分割4. 設置擁車證制度(包含汽、機車)5. 電動自行車一率不得上路6. 道路2側廣設人行道,並以路緣(這個字不會打)分割7. 違規肇事以完全責任論,不因「勢弱」而偏頗,例如:無照行駛、行人闖紅燈、超速、違停、未打方向燈等等
arlo1011 wrote:道安零容忍政策 笑死!每天都會路過某捷運站附近的日式拉麵店,天天用100公升大垃圾桶放在店門口的人行道,天天檢舉也沒用,警察來就收起來,警察走就又拿出來,警察局還在旁邊不到100公尺,小學也在旁邊,這是哪門子道安零容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