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r123 wrote:呵呵 反正別人有 ...(恕刪) 所以具體是哪些事情呢?請你舉例好嗎?若是讓重機停機車格是不合理的事情,你認為會有地方政府陸續試辦嗎?還是你認為讓重機這樣停,佔據一個汽車位才是合理的(注意:重機這樣停,汽車進來一起停是違規的,只有重機能一起停)真的不用特地為了抹黑特定事物,來遮蔽了自己常識與基本邏輯思考能力阿對了,你知道重機從前也是只能停機車格的嗎?
奔雨騎行 wrote:汽車數量 > 重機數量重機可停:重機專用格 + 汽車停車格汽車可停: 汽車停車格停車格不夠重機用,需要檢討。是我誤會什麼嗎? 檢討後重機可以停機車停車格白牌機車數量 > 汽車數量 > 重機數量重機可停:重機專用格 + 汽車停車格 + 機車停車格汽車可停: 汽車停車格白牌機車可停 : 機車停車格結論 : 你沒有誤會
無敵鐵叮噹 wrote:是國家把重機定義成畸形的定位明明就是可以定位成可以上高速和快速道路的"機車"就行了 你說的是正解,那為什麼重機族群從來不以此來重新爭取,而是先享受已得到的汽車路權再重新要回機車路權…
richard1126 wrote:重機專用停車格117格???但~~~~不是所有公有汽車停車格重機也可以停嗎???何況還有倒著停在機車停車格裡~或是停在私人位置的!!!有什麼誤會???? 就是進一步啊。重機要能停汽車格。重機要能停機車格。重機要能停重機專用格。以後只要叫『停車格』的,重機都會爭取要能停。就我之前提過的,重機要變更為停機車格可以啊,平時以機車通勤的我也讚同…1.不許重機再停放汽車停車格,無論任何狀況都不可以。2.塗銷現有的重機專用停車格,恢復為一般機車停車格。然後估計這時重機族又在為了維護特權而找各種藉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