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休息站 被檢舉-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還不知道休息站裡可以檢舉這種內,現場長怎樣?有沒有影片?
紫色拼圖
清水休息站最好檢舉,光小車第一個入口左轉進去沒打燈就佔一半,進去後變換車道至停車區大概又會有一半沒打燈
還是要有影片比較好說,如果是針對那種未全程打滿方向燈的的確比較魔人。
全世界在走,不少都是方向燈亮個4、5下,後車自然會讓(又或自己有本事切進去,後車也會讓)。
就台灣人喜歡像跟屁蟲拿放大鏡一樣,不愛保持安全距離又不愛禮讓,然後還想抓別人小辮子。
興仔XD
[挖鼻孔]法規: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印象中只有石碇休息區不算國道範圍,其餘都是國道警察轄區範圍。
高速公路休息站不停讓行人,都可以檢舉了,不打方向燈算便宜啦,應該三千而已吧,上得了路還怕罰單繳不起嗎?
Jenny101 wrote:
這年頭真的有人太閒 ...(恕刪)

有沒有一種心動(痛)的感覺呢? 可先申訴不成功就乖乖繳錢。
Jenny101 wrote:
這年頭真的有人太閒 - 高速公路休息站內 被檢舉-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完全,打了燈,未完全到車道
違規同等高速公路, 請問這是對的嗎?


你一定是好人,從來都沒有檢舉別人過!

不過,你的駕照一定也是用雞腿換來的!

國道檢舉網頁,都有專門"服務區"的選項了,你說呢?



休息站那些工作人員應該也有騎機車的
也不是每個人都開車來上班
在家裡地下停車場,或是公司停車場,或是大賣場停車場,我都會正確使用方向燈,其他地方必然打好打滿。

養成好習慣,利人利己。
自己沒做好,怪別人太閒
三寶乖乖去繳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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