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違規率真的很高而且都很智障,還跑去日本說人家也都違停人行道,結果人家要停人行道是有很多規則的,人家守規矩的停還跑去出征人家真的笑死。如果沒有違規魔人,又怎麼會有檢舉魔人?有時候我都在想,如果我的父母、老婆小孩,因為一些白癡的交通行為而導致傷害甚至死亡,我能輕易接受這個事實嗎?答案是不行。可是為什麼,我卻要輕易接受,不少數的用路人對於交通規則目無章法的事實?沒道理吧?我一個拳頭也就幾公斤的重量,時速60往你的臉上揮下去,你的臉就會腫起來,今天換成重量百倍的車以一樣的速度往你撞,你連拳頭都不一定承受的了,更何況是能量大幾百倍的車往你撞?都告訴大家不能打人,那駕車的安全需求應該在打人之上,怎麼沒有人重視了?平常是沒那麼閒啦,要把影片調出來,檢舉還要填一堆資料,真的要把路上所有違規的人都拿去檢舉,太浪費時間。而且有些違規我認為真的是還好,畢竟很多都跟道路設計不良有關。或者大半夜,沒幾台車,變換車道沒全程打方向燈這種見怪不怪,但沒什麼影響基本我也懶得理會。剛剛看了一下信箱,這兩年總共檢舉7件,7件都是在我面前危險駕駛,而且都是波及到我,導致我急剎或有其他反應我才檢舉。其中一件太離譜,沿路按喇叭亂煞停,我就跟整路檢舉整路,一路舉發30張。就算再不喜歡檢舉達人,但看到這種藐視其他用路人權的人,不檢舉真的對不起社會,放任這些垃圾,遲早有一天害到自己。最近立法院在討論廢死,本身政治顏色不重,偏討厭綠色但也有喜歡的綠政治人物,但我非常接受謝龍介說的,害人的人在害人之前怎麼沒有想到對方的人權?上了法院卻在捍衛自己的人權?真的一樣的概念啦,亂開車的同時怎麼沒有想到這個行為會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被開罰的時候怎麼跑去罵檢舉達人了?
攝影愛好者 wrote:你能接受嗎? 講講誰不會,廢死團體也說都能接受自己的親友被殺,加害者不應該判死唯一一個真的做到的,現在在苦撐時代力量,這點就真值得敬佩,雖然還是不能認同所以,你問這個問題,根本影響不到違規魔人的振振有辭
一直覺得台灣社會很不可思議不知道是因為民智未開還是怎麼了有立法的人有違規的人有檢舉的人為什麼被檢討的會是檢舉的人,而不是違規的人?如果是交通規定不合理,難以遵守,那也應該是檢討立法的人透過修法來讓規定合理沒有那條法,沒有人違規的話,檢舉有何用...我上路車齡20年,18歲騎車到22歲(未成年偷騎不算)22歲開車到38歲,從年輕氣盛到邁入穩重被檢舉的次數 3根手指頭數得出來一次是轉角紅線違停,一次是紅線違停,一次是在人煙稀少的寬巷子內併排臨停三次我都不怨誰事後自己設身處地想想,當自己開在路上遇到上述三種違規要說沒危害到誰,可以,但是也有可能出大事,尤其是擋住別人的視線死角圖一時方便可能間接造成人家出車禍我都是當作繳學費學經驗,這次學乖下次就不要再犯超速罰單也只收過2張絕不是因為我車子性能差前一台座駕馬力有306匹,0-100只要6.0秒現在的坐駕馬力有1020匹,0-100只要2.1秒只是因為我長記性,被罰過就學起來那些成天被檢舉被開罰的,真的應該要審視自己一下,為什麼別人可以遵守就你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