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保險很奇怪發生車禍了,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去告對方,要對方全賠,那保險公司幹什麼用的?爽爽收錢收保費就好,賠錢找別人,關我保險公司什麼事聽起來很怪,婦人的強制險理論上也可以賠對方車損應該是可以安全下莊
既然機車方只有兩成肇責,為什麼還要支付天價修車費,明明自己錯比較少,難道開便宜車就該死,如果主張自己的車是古董傳家寶價值100萬行不?要開超跑上路就要承擔自行肇責的風險。支持推動肇責互抵修法如果雙方肇責是5/5就是各自修各自的互不相欠如果超跑4/對方6對方就要承擔2成維修費超跑2對方8就6成以此類推如此超跑的保費應該會增加一般人的超額險應該會降低吧!
這案例來看法拉利車主責任有8成,婦人如果有保最便宜的第三責任險 財損,法院判決後也可以理賠20萬,那自己在出6萬也不是很嚴重的事 !婦人沒有受傷最好,如果有受傷的話,依地院法官審閱交通事故調查......法拉利車主責任也是比較高的 !
Ronniekuo wrote:台灣的保險很奇怪發生車禍了,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去告對方,要對方全賠,那保險公司幹什麼用的?爽爽收錢收保費就好,賠錢找別人,關我保險公司什麼事聽起來很怪,婦人的強制險理論上也可以賠對方車損 其實不是台灣的保險奇怪,而是台灣人對於保險認知不夠造成的,連自己保的保險有什麼功能,大都數的人都不會去看保險內容!因此造成以為強制險可以理賠財損.
Ronniekuo wrote:台灣的保險很奇怪發生車禍了,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去告對方,要對方全賠,那保險公司幹什麼用的?爽爽收錢收保費就好,賠錢找別人,關我保險公司什麼事聽起來很怪,婦人的強制險理論上也可以賠對方車損應該是可以安全下莊 強制險不是包山包海的這就是為什麼要另外保第三人任意險、超額險,就是要讓雙方保險公司自己去吵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