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禁止停車標誌,因此時段外可以停車,時段內不能停車但可以臨停所以警察是開你違規停車而不是違規臨時停車換言之只要你人在駕駛座沒熄火且沒停超過3分鐘就算臨停,自認沒錯的話可以去申訴---補充沒駕照的人比想像中多,還是上圖吧
請問圖中限時禁止停車標誌的限制時間內(16~20)在旁邊的黃線可以臨時停車嗎?==> 想一想 如果可以臨停 地上直接標示黃線就好啦!也不需要禁止停車標誌拉 還特定標寫時間區間是寫心酸的嗎?人在車上,警車響了三聲==> 警察也不太想開你單 但都響了三聲你還是無動於衷 沒辦法只好開你單子(警察其實很忙 除非有人檢舉 不然也不會主動過來開單)
黃線也要看開放的時間~~~牌子上有寫禁止停車的區間!!!!區間內臨停都不行!!!!你都在車上看到警車來了~~~識趣地去繞一圈就算了~~~重點是警笛還響三聲~響三聲~響三聲!!!!!!你還是堅持等人上車!!!!!!怎麼可能放過你????
樓主沒有描述清楚,所以當下的情形有點疑慮。在警察來之前,樓主停多久了?若是警察來的時候,樓主"剛剛"停好車等人,而警察響三聲的間隔若是只有一分鐘,那警察開這單就有機會可以申訴成功。但若是警察來之前樓主就已經停好停滿超過三分鐘(可能是有人檢舉),警察來了,響三聲提供"機會",而樓主仍堅持等"接到人再開走",那這罰單,樓主還是乖乖去繳吧。夢遠 wrote:換言之只要你人在駕駛座沒熄火且沒停超過3分鐘就算臨停,自認沒錯的話可以去申訴
停車的需求永遠是在的, 不可能因為一個禁止標誌就不停了而台灣今日的停車困境是自已低道德造成的去日本看到公園前的白線, 然後計程車開來臨停上個廁所走人, 在台灣你只要白線劃上, 一下子就很多車來停了, 想上廁所的不能上, 於是就劃成了黃線, 最後就是紅線, 但是停車的需求仍在, 怎麼辦, 就是今日停車亂象改進之道就是分級與科技彈性管理(1).絕對不能停的地方就是絕對不能停(例平交道, 單行道一停大家都不用動了那種....等)(2).可以停的依時段管理, 最常見的是銀行學校前停車時段的規定。(3). 然後運用科技管理, 現行的路邊無人停車設備可以幫大忙, 設定好什麼時段是停車格(22:00~08:00), 08:00~10:00是黃線時段, 10:00~16:00是紅線時段, 16:00~22:00是黃線時段, 依時段收費或直接自動通報警政系統開罰單 (黃線時段停車逾15分鐘, 紅線時段逾3分鐘), 停車代價一清二楚(4). 不需要檢舉達人擾亂社會, 而是用科技管理加上駕駛人自行負責自已行為, 以及把民眾佔用的白線停車位置釋出並收費, 只要用東西佔收費車位基本上就可以自行把他們東西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