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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9804887
@潛水夫@ wrote:
小猴子趕時間拼命..左轉汽車誤判小猴子衝過來的速度,以為還很遠,(恕刪)
汽車駕駛,不守交通安全法規,總是認為騎機車自己該減速讓汽車過,不然就是對方只是機車,"有點"就來狀的心態居多...只要有看對向0.5秒左右,就可以知道機車速度,如果連這種判斷力,就別上路害機車騎士及乘客的生命了。
機車速度很快?用眼睛判斷?
汽車未禮讓直行車,回文者怎麼都不提,眼瞎嗎?大家心態都如此,路上事故才這麼多,讓一下,會少一塊肉,還是會耽誤幾秒鐘?
即使機車速度很快,如果事故鑑定為主要肇因,機車將負擔較高事故比例,汽車車主會負擔較低比例。但超速不能只用眼睛判斷,在刑事庭中,將會以影像紀錄來鑑定機車速度,作為超速依據,如果沒有影像可鑑定,或鑑定後無超速,那汽車車主將負擔100%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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