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違法上路有錯在先,但我更佩服機車騎士的勇氣竟然右側超車,可以回去重考駕照了。依據道交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1,200元~2,400元罰鍰。
吉小利 wrote:騎士唯一不該做的就是想從右側超車 其實他應該是騎路肩至於是不是路肩就不好說了我看完我覺得是路肩畢竟影片內白線粗度看起來好像差不多但是他沒有停止線這種都是路肩紅色那裡沒有停止線所以是路肩(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