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號誌巷弄被賓士擦撞受傷,最後還要賠錢的心情抒發......

bradia wrote:
【兩萬】吾人有沒有看...(恕刪)
傷就是對方車往前開,跟我車頭殼尖端處刮到這樣。
照片是黑白的可能看不清楚,大致在紅圈裡的地方。
chengjer
沒保險就是任人宰割,不知道現在修車廠最愛這種沒保險的嗎?
Novsup
不管有沒有保險,修車廠應該都很愛吧~他們是最大贏家!
『對方已從我右方越過我車,以致側門擦撞到我車殼前方尖端處,』

以這樣的敘述來看,應該是你撞對方才對。
Novsup
但我已停駛;對方的路是斜的,他的車是靠左道開出來,車頭往前是偏右(因為不是正直的十字路口),所以車頭沒碰到我,但他完全沒注意到我的存在一直開,所以從門後比較寬就擦撞到我了。
運氣很好的是樓主才對

只是樓主自己不認為而已


當年我開車右轉

在雙線道被一輛左側同樣要右轉的ALTIS撞擊我左前側車輪後方板金

ALTIS的右前保桿因撞擊而內凹


做筆錄時

這年輕駕駛一直跟警察盧說他是外側車道

真是見鬼了

幸好他當場還有同伴提醒他說錯了


接著出保險時

又去盧我的保養廠說是我撞他的八啦叭啦的

保養廠根本懶得聽他說


事後我的保險員問我說

對方一直盧說是我撞他的,不肯和解

後來卻突然願意了

是怎麼回事

我回

從一開始就是他撞我的

他自己搞不清楚狀況而已

就算鑑定也一樣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

懶得多說



樓主跟大嬸一樣都停住了,依樓主認為,停的比起大嬸還後面被撞到不應該有責任

有聽過五十步跟百步的故事嗎
總是說實話 wrote:
樓主跟大嬸一樣都停住了,依樓主認為,停的比起大嬸還後面被撞到不應該有責任

有聽過五十步跟百步的故事嗎(恕刪)


但這影片是從小路出來,小路有標「停」喔!
但3輛機車都沒停然後急煞,
汽車反而是沒那麼靠右開,
但機車已經在前方窄路的中間然後被撞。

我騎行的路是「慢」,但我還是減速停駛,
因整排路樹+樹後有整排停車,以及路口有電箱燈桿等,
我在停止線往前看是無車狀態故前行,
初判表可看到我的停止線很前面。
不曉得我這麼表達能不能夠讓你理解,
我不可能在停止線確認右方有無來車,
這是地形的限制。
我騎前查看,但對方在巷道車是靠左直接駛出。

行車紀錄器有拍到我在左前未前行的畫面,
對方駛出是往右前進,所以車是斜的,故從門開始有擦撞。
也許你不想理解機車和左方車的任何立場,
但我認為光靠法條套用所有車禍實在不適合。

但我知道你們的論點就是:
右方車何時衝出來,左方車就是要讓就對了。
無論如何就是左車錯比較大!

所以我才po文抒發呀......
因為我的邏輯是應該要探討車禍的主因。
如果真的是右車靠右正常行駛,我還騎出去撞上對方,
那就是左車未禮讓右車,我錯我賠錢絕不囉嗦。

今天我有保賠對方車損險的話,
我還是會跟保險員強調我認為的無過失之處的。
樓主驗傷了嗎?
過失傷害先告下去再說,
至少可以少賠好幾萬。
hpvs19
別亂教,當心以後火燒到自己或自己身邊親朋
Novsup
有驗傷呀,也有去警局、免費法律諮詢過,其實大家也都是跟yeskia01講的一樣[識破]。但說告了後,最後的點還是會在對方的車損,見識多的經驗評斷都是說很難不賠錢,所以最後家人才覺得兩萬結束當買個教訓。
我覺得這交通標線也設計太差,沒看過兩邊都是慢的,應該是一邊慢一邊停才合理
twddhot
鄉下還有兩邊都是停的....
Novsup
已向台中市交通局留言申請,希望能改善。
汽機車最少要保第三責任險
不要為了省那幾塊錢,等出了事情就要花上萬塊錢

汽車保全險也是防老懶,很多都是撞了車不付錢維修
有全險就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後續車主可以不用到場


你這事故是左方車沒讓右方車
機車肇責有七成吧
想省錢就只能跟對方車主談
保險公司不過是代(全險)位求償

二手車也有折價空間
就算修好也可以主張折舊
並不是保險修13萬就真的要付13萬
Novsup
對方光烤漆費和人工費就快八萬了[冷],這兩樣無折舊價......。您可以爬文有刮痕照。
Gabriellin
人工費灌水大家都知道明顯就是不讓你殺價,因為人工費無法折舊,換成成我方保險被求償,也是會做一樣的事情,所以就是沒保險與低價車的問題。

你的圖沒有轉正,我看了快扭到頸部就下載來自行轉正,但不知道你是A還是B轊。你的機車沒有行車器嗎?有的話比較可以看清當時的狀況。
Congress
A 機車
Novsup
因為我想說只看圖應該沒差,謝謝您~我是A機車,圖面標示也是機車。我只是騎附近少用,所以沒安裝行車紀錄器,之後會搜尋了解一下。那地段經常車禍,但也沒監視器,我也很驚訝!
Novsup wrote:
在無號誌巷弄被賓士擦撞受傷,最後還要賠錢的心情抒發


真雖 請節哀
Novsup
心情就...[淚][嘆氣][鬱卒][汗][囧][orz][啊嘶],但遇到了也盡力解決了,最後就這樣了。謝謝您的安慰~[真心不騙]
葉梓楓
暖心文+5[拇指向上]
1. 沒特殊狀況,右方有優先路權,肇責也相對較小
2. 沒影像都是口述,口述說對自己有利人之常情,白貓講成黑貓也可以
3. 過失傷害唬人而已,此案了不起繳3萬給國庫
4. 快去加保第三人車險
Novsup
該路段為三天兩頭車禍,沒監視器我真的很驚訝!我的口述佐證的確只有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和初判表的位置圖。我不知為什麼對方完全沒看到我踩油門衝出來,所以他也都不和我談事故原因。
Novsup
我也沒想唬人,只是想釐清事故原因再來談責任歸屬與賠償金,只是現實跟Mobile01的回文一樣,大家對事故原因在乎的程度極低,可能是對賠償金比較有感?也是考量也許這就是普世價值,所以end。[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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