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秒連2違規!苗議員收跨縣市2罰單 警:非一案兩罰

foster_yen wrote:
18秒連2違規!苗議...(恕刪)


票太多是嗎?

有綠色黨證再出來唉!

huang635555
藍色白色都是被炮比較多,管你什麼國[笑到噴淚]
hch2006
作惡多端就這兩色, 被炮很正常[笑到噴淚]
之前的限縮檢舉,宜蘭的OPPO被人罵到不敢再幫違規仔出頭了,現在苗栗還有一個不長眼的民代自己違規還出來抱怨?
還以為在說另一個苗議員
這大家應該掌聲鼓勵鼓勵...
寧可自己丟臉.也要出來做錯誤示範..
無奈個屁, 有這種議員才無奈
psza wrote:
違規就低調繳罰單,還公開丟臉的事?民意代表可沒有違反道交條例的權利。

台灣已經把違規玩到變合規

違規的小老百姓到偉大民代
都把自己違規合理化
把開單警察跟協助檢舉民眾妖魔化
莫因善小而不為,莫因惡小而為之
公民教育完全失敗!已開發失敗國家無誤!
跨國取締無效喔, 吱吱.
可撥蟻猿怕大家不知他是違規魔人,還出來自己承認。
笑死!
拜託檢舉魔人多檢舉官員違規樣態,最好是有專人至各大服務處盯哨,看看最後是官逼民反還是民逼官反...
講真的,以台灣的政治跟司法操作,死刑這種代表司法正義的東西都可以廢除了,廢除檢舉我覺得應該是沒什麼困難度才對...而且有機會達成藍綠合作一致通過喔...
這種一箭雙鵰的案件,我曾經檢舉成案並舉發三次。

很容易,只要闖紅燈加不打方向燈,分別檢舉都會過。

超爽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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