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感謝 各樓 大家的回答!所以有想知道這類案件或者(擺爛)議題、後續答案的人、應該還是有......只是不知道去哪求解?............本樓主還是希望有這類經驗的人、或者您身旁剛好有這類事故當事人、且您又熟悉整個事件的落幕、希望能不吝抽空分享一下經驗!最後我們遠的就不談了、我們就光看這這1-2-3個月的案件就好.....看他們肇事者後續有沒有賠償給那些無辜的人=因為連對造方都談不上=都是無辜被撞?..........=就像去年無照載三妹那個案件一樣
雲之冰清 wrote:就台北內湖區3死事件...(中間述刪)...雙手一攤擺爛沒錢? 藉此篇題一個五年前炒很火熱的議題:超跑條款是的,這案沒有超跑,取而代之的是比超跑更寶貴、更無價的尊貴人命坐在騎樓吃臭豆腐然後這些客人「出現在路旁,徒增用路人的風險」奇怪奇怪真奇怪,幾年前金紙店少東(是的,少東,還真以為是什麼貧窮孝子)打瞌睡失控案本區出現的數十位超跑條款支持網友,怎在此案安安靜靜毫不作聲#不要讓小錯誤了肇事者一生 #在路邊是踫瓷 #為什麼我要賠你那麼多錢注意:本文括號及hash tag內文字皆為過去超跑條款討論時出現過言論
因為沒人推是有人有經驗不願意花時間分享.......?本樓主這幾天又新看到一個新聞(其實是舊案件了、按照新聞報導2年多前了)苦主兒子是車禍當下受害者、按照一審判決應該是開車的白色保時捷車主付全責但2年多過去了受害者癱瘓、 肇事者除了不斷提上訴擺爛沒還錢、還想討修車費以下原新聞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E5%AD%9D%E5%AD%90%E9%81%AD%E9%85%92%E9%A7%95%E4%BF%9D%E6%99%82%E6%8D%B7%E6%92%9E%E5%88%B0%E7%99%B1%E7%98%93-%E5%AE%B6%E5%B1%AC%E6%8E%A7%E8%87%B3%E4%BB%8A%E6%B2%92%E8%B3%A0%E5%84%9F-101446111.html法院二審判決,肇事駕駛10月徒刑,民事部分賠1940多萬,但肇事方認為,他無法接受"全肇責",認為雙方都在行駛階段,應該要有肇責區分,希望重新鑑定肇責比例。所以遇到這類型的肇事者(擺爛).........受害者到底應該可以怎樣自救?.........案件受害者說花了400萬醫藥費了!而且樓主文中有提到不論交通事故過失責任是在哪一方,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使車禍事故的受害人獲得基本補償達到救急的效果,促使多數受害家庭免於短暫的經濟危機。但文中媽媽好像不懂沒再申請還是怎樣.........?且樓主老實說自己也不懂、只知道文字描述、 自己沒辦理過、 也沒有周遭有經驗的人→ 所以無法分享出來解決辦法........還是白色保時捷車主根本沒保險??很遺憾我只能同理心和同情心八................................................................